据其介绍,他在2月8号买入了上海新梅(600732)(600732.SH)的股票,并在3月6号卖出。而在此期间,该股票实施了每10股送8股派1元的分红方案。
“我在3月6日卖出股票以后,资金就被冻结了,并分别在3月7号和3月8号补缴税款,而派息收入则是在3月14日才打进账户。”张先生称。
对于只取得4000多元现金分红,却要面对突如其来的近1万元税款,张先生很困惑。
事实上,在本次分红方案中,送股的8股股票,要按照该股票面额1元计算,支付20%的红利税,相当于每10股要缴税1.6元的税款;再加上现金分红1元的20%红利税,即需要缴纳0.2元。整体上计算,张先生要为每10股股票支付1.8元的红利税。
“一开始我不知道送股也要抽税,后来自己研究明白了。”张先生表示。
而令他感到遗憾的是,此前并不知道红利税出台了新政策。
“如果早知道,我肯定会考虑提早买入,或者在登记日之前就把股票卖了,避开20%的重税。”张先生称。
事实上,张先生的情况并不是只有特例,很多投资者已经在懵懂之中,缴了20%的最高税率。
“多数客户的资金量比较小,都还没有发现这个问题。”上海某券商营业部负责人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