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2011年3月3日)
王志珍
各位委员:
我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请予审议。
一
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一年来,共提交提案5678件。其中,全体会议期间提案5430件,闭会期间提案248件。经审查,立案5300件。其中,委员提案4965件,八个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提案285件,人民团体提案3件,界别、小组提案44件,专门委员会提案3件。这些提案凝聚着委员们的智慧和心血,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体现了时代特征和政协特色。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截至2011年2月20日,提案已办复5273件,占立案总数的99.49%。其中,已经解决或采纳的占27.18%,列入计划拟解决或拟采纳的占58.53%,用作参考的占14.29%,为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制定好“十二五”规划,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委员们就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等方面,提出提案2200余件。比如,为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提案提出了进一步完善金融宏观调控、尽快出台金融支持中小企业配套政策、防范“热钱”冲击、改进国家外汇储备管理等一系列建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积极吸纳,推进了相关领域的改革并取得明显成效。在调整产业结构方面,提案就进一步贯彻落实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了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认真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在严格市场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提案中关于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生物技术产业的建议,在《国务院关于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和相关政策措施中得到体现。对于发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的建议,交通运输部认真研究采纳,制定出台了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指导意见和试点方案,积极推进交通运输发展方式转变。围绕“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委员们提出了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深化国有林区改革、推广节能建筑、发展绿色经济、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完善城镇化总体规划、支持新疆吸收外资发展特殊经济区、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面向西南对外开放的桥头堡等提案,许多建议已纳入“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或部门、行业发展规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