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街头流浪的12岁的成都女孩梅梅2月份住进了位于北京西南郊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这里开了品德课和生活能力课;与此同时,中心主任杜国仕正忙着联络梅梅的家人。
杜国仕说:“救助保护中心迄今救助的被拐卖、被遗弃等未成年人达1400余人,其中95%均已回归家庭和社会”。
201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治蓝皮书》的调查显示,拐卖流浪儿童行乞现象日趋严重,集团化趋势益加明显。而不久前,由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于建嵘在网络发起的“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也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及争议,特别是“随手拍”是否对儿童权利构成新的侵害。
全国人大代表、律师迟夙生对新华社记者说:“侵犯肖像权是指利用其谋取利益,而随手拍出于良善的目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说其侵犯肖像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迟夙生说,《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都有涉及禁止儿童行乞的规定。监护人有责任让儿童免于乞讨并接受教育。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中国办事处新闻官戴尔·鲁茨坦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从技术上讲,父母迫使儿童或租借他人迫使儿童行乞应失去监护权,这是基本的国际准则。
戴尔·鲁茨坦说:“但实际情况可能更为复杂,贫困、毒品滥用、家庭暴力或家庭破裂等因素导致儿童并非由于人口贩卖而离开家庭,这是经常发生的,而这些孩子也最容易成为被乞讨组织控制。所以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