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二: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让全民更多分享
【现状】2007年起我国正式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结束了国企“利润独享”的历史。但目前国企向国家上缴“红利”的比例过低。此外,金融类国有企业还没有纳入收缴范围。
【规划举措】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范围,提高上缴比例,统一纳入公共财政。建立健全根据经营管理绩效、风险和责任确定薪酬的制度,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国有控股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严格控制职务消费。
【代表委员建言】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工商局副局长郭跃进建议,加快电力、电网、通讯、铁路、供水、供气等带有垄断性行业的改革步伐,最大限度地引入竞争机制;对需要国家出资经营的垄断性行业,应提高“红利”上缴比例,同时实行严格的收费成本核算、价格听证和职工工资、福利水平以及职务消费公开等制度,接受全社会监督。
路径三:做好再分配,逐步填平收入“鸿沟”
【现状】在我国目前的转移支付机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在增加,但有利于进一步明晰和规范转移支付的法律还没有出台。在税收调节机制方面,工薪所得个税收入占个税总收入的比重达50%左右,对调节贫富差距作用发挥不够。而在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比重日渐提高的情况下,我国的财产税体系却只有车船税一项。
【报告举措】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合理调整个人所得税税基和税率结构,提高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逐步建立健全财产税制度。
【代表委员建言】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北部湾银行党委书记汤世保说,个税改革有利于强化收入再分配,但需要有差异化的设计,应加强对富人的征管,建议恢复开征遗产税,加快推进房产税试点,逐步构建财产税体系,真正做到“限高、稳中、补低”,使收入分配结构由“金字塔型”向“橄榄型”转变,这需要国家的总体设计和逐步推进。
“扭转收入分配差距需要缩小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的区域差距。”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政协主席冯健身建议,对转移支付进行立法,要明确量化指标,缩小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