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好促进土地有效供应的重点工作
近期,国土资源部还将在全系统作出部署,在做好稳供应、稳价格、稳预期等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促进已供土地开发建设,形成土地的有效供应,缓解房屋供需矛盾。多项政策措施和各方面工作相互配合,共同发挥作用。
(一)建立房地产大企业和大地块跟踪督查制度。大企业是指行业内排名靠前且在本地区影响较大的企业。大地块是指单宗供地规模超过一定规模(达到规定标准80%)的地块。大企业和大地块的开发建设情况,对房地产市场具有较强的引领带动作用,这类项目能否按期开、竣工形成有效供给,直接关系到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大企业有更高的履约能力和更好的社会信誉,对市场有更大的影响。我部将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开辟“房地产大企业和大地块监管专栏”,要求各地建立本地名单,跟踪督查履约建设情况,每月汇总更新,专栏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助增市场有效供应,助推企业社会形象。
(二)重点清查土地出让合同履约情况。一方面,整体推进,要求各地清理涉及大房企、大地块的出让合同,对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未按期交地、未按期开竣工、土地闲置、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等违规违约情况的项目进行清查处置。属于企业责任的,要约谈相关企业,提出具体有效的督促整改措施;属于政府或其他有关部门责任的,要积极协调尽早解决。另一方面,突出重点,要求“市场异动三类城市”对全部未竣工住宅和商服用地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和梳理,清查结果及时上报。
(三)加强房地产用地履约的诚信体系建设。要求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建立本地区的房地产企业诚信系统,将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企业,列入诚信风险企业名单,提高诚信风险等级。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供地前,要严格审查参加竞买的企业情况,对存在诚信风险的应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
(四)继续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今年以来,国土资源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充分利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平台,督促各地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颁布了新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二是每周、每月将违约违规用地和闲置土地预警信息打包发给各省,督促各地及时处理违规违约行为。三是每季度通报各省闲置土地和未竣工项目情况;四是对重点城市和部分影响较大的房地产企业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核查清理,促进项目按时开竣工;五是组织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情况沟通会,与闲置土地面积较大的18个省46个城市国土部门负责同志面对面沟通情况核实数据,提出整改要求。多措并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有力的促进了已供土地的开发利用。截至今年11月底,全国闲置房地产用地1.1万公顷,其中,闲置住宅用地7461公顷。下一步,各地要继续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严格清理闲置土地,严格按程序及时调查、认定和处置。
(五)调查违规供地和违约房地产用地,促进市场运行规范有序。今年以来,国土资源部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和舆情监测信息,对部分地块的出让公告、成交结果公示和出让合同等文件进行了分析,责成相关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涉嫌违规的地块进行核查处理。经核查督促,解除已成交的14宗。
为进一步发挥核查、督办的作用,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我部将对典型案例采取公开调查的方式,督促各有关城市严格依据土地出让管理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约定,进行调查处理。此次选择公开调查的地块是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滨江2号地块。
今后,国土资源部还将继续对监测发现和媒体报道的重点地块开展公开核查督办工作,促进土地供应方、土地竞买方规范履约。(记者何京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