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8日),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实践队发布的《武汉市公租房运行效率调查与评价》调查报告显示,武汉首批公租房运行效率有待提高,该报告经调查后建议,对于不同的申请人群,尤其是负担较重的老年人,应采取额外分类补贴,并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避免出现申请人不是实际居住人等问题。
据悉,武汉于2011年11月在洪山区推出首批公租房,到目前为止,入住租户共有210户左右,已使用近6个月。
调查主要执行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程管理1001班向菊华介绍,该报告是该校暑期社会实践队的公租房专题调研小组,耗时4个月,采取问卷、入户调查等方式完成的。针对调查中公租房每户1人到4人不等;年轻人与老年人混杂,但补贴标准都是80元的问题,报告建议,因将医药费等负担较重的空巢、孤寡老人与其他住户区别开来,“每人每月80元”中区分出老年人、普通家庭、刚毕业职工等,根据租户不同的生活条件分别进行补贴。
此外,调查显示,公租房对象与小区普通住户有一定的区别,居民建议考虑成立专门的公租房物业管理部门,按相应规定统一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在各个公租房房源聚集地设立相应站点,定期对公租房进行质量检查,及时解决租户的生活难题;同时,可设立物业信息共享平台,链接房屋开发商、设备供应商和公租房租户,使开发商和供应商了解相关问题,及时提供售后维修服务。
报告还发现,目前全市还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对公租房的运行进行监管,如洪山区保障房运营中心同时还负责管理还建房等其他工作。随着全市公租房大范围铺开,建立一个专门处理公租房事务的机构很有必要,可以有效解决租户从申请、入住到后期维护的各种问题,即可杜绝租户被各个部门“踢皮球”,还可加大巡查抽查力度,避免公租房申请人二次寻租等问题。(黄振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