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4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下降的城市有43个,持平的城市有24个,上涨的城市有3个。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同比下降的城市有46个,比3月份增加了8个。
虽然4月房价环比下降的城市数量较3月有所减少,但综合其他数据,房价回调的整体趋势仍未发生改变。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刚性需求的集中入市,商品房市场成交和价格的震荡趋势将在未来反复出现。
房价下调趋势未改 调控效果仍在发酵
来自市场机构的统计显示,继上月新建商品住宅平均同比价格指数近年内首次出现负增长之后,4月平均同比价格指数下调的幅度再次增大,由上月的下调0.47个百分点,扩大为1.03个百分点。
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分析认为,从数据看,本轮调控在4月份的调控效果依然在加深,房价依然处于下调过程中。
不过与此同时,新建住宅平均环比价格指数与上月0.3个百分点的回调相比出现了小幅收窄,下调0.26个百分点。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从新建商品房住宅价格指数看,在3月份上涨及持平城市的总量为24个,而在4月,上涨及持平的城市数量达到27个,未跌城市数量达到了2011年10月来的最多值,房价呈现出震荡回稳的状态。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吴晓君分析认为,进入2012年以来,商品住宅成交量跌幅持续收窄,4月开发商的降价力度较3月明显减弱,“原因之一可能是目前开发商的降价依然带有很强的试探性,一旦市场回暖或者回笼资金的目的达到,很可能又会减小降价幅度,造成成交量的回落,这样的循环可能会在未来几个月反复出现。”
不过,尽管未跌城市的数量有所增加,房价平均环比价格指数跌幅收窄,但在4月份价格出现环比下调的城市依然达到了43个,仍处于历史高位,其中跌幅最大的城市为温州(96.1)、杭州(96.5)、宁波(97.8)、青岛(98.3),其他城市环比跌幅均在1%以内。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上涨城市再次减少,仅哈尔滨、西宁、乌鲁木齐3个,且上涨幅度均未超过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