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深度报道:银行乱收费缘何难清理?
加强银行监督,明确服务成本
近年来,社会舆论一直关注银行业高利润现象。有学者认为,银行作为企业,自然要遵循市场原则,对其服务自主定价。也有学者并不认同这一观点,认为银行业要比一般企业负有更多社会责任,不能完全追求利润最大化。
截至2011年,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已达113万多亿元。目前,我国仍以牌照发放来决定银行经营的准入,这就造成了银行业非充分竞争的局面。
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说,银行作为重要的金融服务机构,承担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责任,同时还向百姓提供基本服务,这也是国家赋予银行特殊地位的原因。银行部门切切不能以降低自身道德标准、忽视社会责任来完成自己的利润增长。
如何促进银行业自身改革及良性发展,又能维护消费者权益?业内人士认为,政府部门及银行业应从建立维权渠道、理顺监管规则、鼓励产业创新等方面多管齐下,联手治理乱收费。
有关专家指出,金融消费属于特殊消费领域,其特殊性带来明显的市场信息不对称,这些因素导致受到侵权的消费者面临投诉无门的尴尬,建议有关部门设立一个消费者金融权益维护的专门机构,在方便金融消费者投诉的同时,加强对银行服务的监督。
董正伟、邱宝昌建议,政府部门在监管银行收费定价时,应理顺现行法律和法规的关系,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国家定价和银行自行定价的范围,要求银行在制定收费政策时要明确成本,以成本及合理的利润构成收费价格。
来源:工人日报 编辑:张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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