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深度报道:银行乱收费缘何难清理?

2012-03-25 10:53:36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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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权一下放,收费项目猛增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加速发展,服务网点增加很快。与此同时,服务收费也增加很快。

据银行业协会2011年公布的数据,银行业各类服务项目共计1076项,其中收费项目850项。而武汉大学进行的一项银行卡收费课题研究发现,当前我国银行收费项目大约有3000项。

接受记者采访的消费者反映,尽管国家有关部门多次采取清理银行乱收费行动,但层出不穷的收费项目依然让人眼花缭乱。

消费者对银行乱收费怨声载道,银行从业人员却有自己的看法。深圳一位银行管理人员告诉记者,银行收费只是沿用国际惯例,美国、日本、英国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收益比重均在40%左右,美国花旗银行全部收益的80%来自中间业务。而中国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非利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仅为7%。

深圳几家银行运营部门人员或相关负责人均对记者承认“银行对多数小额账户的存取款业务是保本甚至亏损的”这一事实,他们大多认为银行必须提高一些业务项目的收费标准,“作为商业银行,业务收费最终将会以商业利益为导向。”

目前,国内银行均把提高中间业务收入作为考核重点。“国外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了很大比例,于是号召中国银行业向国外银行学习。但国外银行可以混业经营,而且国外的融资渠道畅通,而在中国这两个条件都还不具备,很容易就学走样了。”一位小微企业负责人表示。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说,2003年颁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将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本应由政府部门决定的银行服务定价权部分下放至银行总行,使得其在收费项目定价上大行其道。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有《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作为尚方宝剑,这些年来虽然部分项目被叫停,但银行收费不断增加的现象总体并未好转。

董正伟表示,涉及银行的收费项目取证难度大且单笔金额小,消费者花费很多精力去维权往往得不偿失,因此尽管消费者反映强烈,但真正诉诸法律的并不多见。

考核机制是收费乱象根源

近年来,国内银行纷纷表示要推动业务转型,摆脱对存贷款业务的过度依赖,积极开拓中间业务收入。据银监会统计,2011年,中国银行业净利润达到1.04万亿元,其中非利息收入占比14.9%,这一比例在2008年、2009年、2010年分别达9.7%、11.8%、12.5%。近两年,一些大型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更是达到20%~30%的水平。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在银行仍为企业主要融资渠道的情况下,中国银行将继续以资产业务为主,同时加强对中间业务收入的考核。一位股份制银行的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在现行的中间业务考核机制下,为了中间业务收入达标,各家银行只要能收费的项目绝不放过。哪家银行不搞浮利分费?贸易融资安排费、金融服务协议、财务顾问等等名目数不胜数,这些不让收了,那就改个名字再收,名目或许不同,但大同小异。”

据悉,除极少数国企特大型、行业龙头型、地方垄断型等单位有相当的议价能力,其他中小型企业、房地产企业等除执行基准贷款利率收取正常贷款利息外,还要按照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35%左右的标准以财务顾问、资金监管等各种科目收取中间业务服务费用,同时客户还要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抵押资产评估费、抵押资产登记费、担保公司担保费等,银行均可从这些费用中分成充作中间业务收入。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不打破对中间业务的现行考核机制,就难以杜绝银行的乱收费现象。

编辑: 张少虎  标签: 银行收费 银行总行 银行经营 深度报道 银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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