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相关负责人回应创业板敏感话题

2012-03-05 16:29:19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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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把中小投资者利益放在第一位

创业板退市制度最早在今年三月底就要出台,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成为社会关注热点。对此,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交所作为市场组织者和一线监管部门,始终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深交所在创业板退市制度中采取了三方面措施维护投资者权益:一是改进创业板退市风险提示方式,设计了一系列指标,做好信息披露以及风险提示工作,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包括要求创业板公司在知悉即将触及退市条件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刊登退市风险提示性公告,并在此后每周披露一次退市风险提示公告。推动证券公司做好客户服务的工作,涉及创业板公司风险提示公告,确保送达到客户。二是公司终止上市前,给予一定的“退市整理期”,给投资者释放风险的机会,维护投资者的交易权。三是创业板公司退市后,一律平移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但是如果达到破产条件的,依法直接进入破产程序,不再平移。

针对创业板公司退市以后的责任追究和赔偿机制的建立问题,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认为,应当从两方面来看待。当一家上市公司因为董监高失职导致退市时,投资者可以追究退市责任并主张赔偿。《证券法》规定,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的,将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如一家上市公司因为宏观经济和行业因素导致连续亏损,在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了充分信息披露义务的前提下,投资者则需要承担投资判断的结果。特别是创业板市场的投资者,更要注意到创业板公司经营模式不成熟、抗风险能力弱、业绩波动大容易触发退市条件,自觉树立自我保护的先决意识。

深交所将努力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推动健全退市公司责任追究机制和投资者司法救济机制。建议在《公司法》和《证券法》修订时,完善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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