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如何定权定责定钱?
校车安全管理怎么分工
焦点:哪个部门牵头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碰撞:有些意见提出,应明确由教育部门牵头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有些意见则认为,校车安全管理涉及车辆的安全技术条件、驾驶员的资格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等,这些应属于公安部门的职责。建议由公安部门牵头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也有些意见提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运输体系的规划和运输市场管理等,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应当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
其中,关于申请校车使用许可、驾驶资格的程序等具体问题,存在一定的争议。有些意见赞成征求意见稿关于申请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人资格应先经教育部门审核,再向公安交管部门办理相应登记手续的规定。有些意见则不赞成由教育部门先行审核,认为教育部门不熟悉车辆管理情况,没有管理驾驶员的经验和能力,也不掌握驾驶人的相关信息,没有办法出具审核意见,建议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申请。有的建议应先由交通运输部门审核出具关于校车使用许可的意见,再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校车标牌。
过渡期多长合适
焦点:征求意见稿规定,3年内,用于接送幼儿、小学生的专用校车不能满足需求的,可以根据省级政府的规定使用非专用校车。
碰撞:有些意见认为,3年过渡期的规定符合实际,表示赞成。有些意见则认为,3年过渡期太长。只要政府下决心整治,并加大对专用校车生产和配置的支持力度,是可以在短期内达到要求的。建议将过渡期缩短为1—2年,甚至建议2012年9月1日前专用校车要全部配齐。
也有不少意见认为,很多地方3年内更换专用校车有困难;而且设置过渡期不能只考虑车的问题,还应考虑路的问题。一些贫困山区现有公路技术条件无法通行专用校车。因此,建议将过渡期延长到5年或更长。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