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创新 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中华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全面持续有效地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规划纲要草案要求,推进文化创新。适应群众文化需求新变化新要求,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使精神文化产品和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要创新文化内容形式、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要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改革攻坚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更加重视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明确改革优先顺序和重点任务,深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加快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完善预算制度和税收制度,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要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全面推动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构建组织多元、服务高效、监管审慎、风险可控的金融体系,不断增强金融市场功能,更好地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要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加快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完善金融调控机制、加强金融监管。
规划纲要草案还提出,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建立健全能够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要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推进环保收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资源环境产权交易机制。
互利共赢 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适应我国对外开放由出口和吸收外资为主转向进口和出口、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的新形势,必须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不断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和空间,扩大和深化同各方利益的汇合点,完善更加适应发展开放型经济要求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风险,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完善区域开放格局。坚持扩大开放与区域协调发展相结合,协同推动沿海、内陆、沿边开放,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均衡协调的区域开放格局。要深化沿海开放、扩大内陆开放、加快沿边开放。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优化对外贸易结构。继续稳定和拓展外需,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推动外贸发展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高转变、从成本优势向综合竞争优势转变。要培育出口竞争新优势、提升进口综合效应、大力发展服务贸易。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统筹“引进来”与“走出去”。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提高安全高效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要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规划纲要草案还提出,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扩大同发达国家的交流合作,增进相互信任,提高合作水平。深化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和务实合作,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促进共同发展繁荣。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深化传统友谊,维护共同利益。积极开展多边合作。推动国际经济体系改革,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进一步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的经济联系,深化同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务实合作。加强南南合作。优化对外援助结构,创新对外援助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