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人民群众生活品质迈上新台阶
浙江省宁波市“六个加快”系列报道之六
加快提升生活品质 提高市民幸福感
浙江省宁波市发布“加快提升生活品质”成果 人民群众生活品质迈上新台阶
“加快提升生活品质”是宁波市委、市政府“六个加快”战略部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2月20日,在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宁波市发改委副主任、市加快提升生活品质办副主任任建成介绍,2011年前三季度,宁波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223元,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14893元,增幅分别为12.5%和14%,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连续七年位居15个副省级城市前列。截止11月底,宁波市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29.8万、304.4万、200.1万、250.8万、213.6万,同比分别增加12.2%、9%、8.3%、7%和7.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6.7万人,同比增加19.3%,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参保人数达到57.7万人,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2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三项医保制度参保率年底均有望达到95%以上。2011年开工保障性住房122万平方米、17002套,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加快提升生活品质”的核心是惠民,社会保障是惠民的基础。一年来,宁波市以政策全覆盖为起点,加快推进基本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完善转移接续制度,及时调整社保待遇水平,进一步巩固扩大参保覆盖面,为实现社保人群全覆盖奠定扎实基础。
社会保障待遇稳步提升,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达到2010元,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居国内前列;宁波市城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440元调整为525元,调整后全市平均低保标准排在浙江省第一位。
群众就医环境持续改善,2011年以来,宁波市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指导,继续加大投入,完善资源布局,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探索和创新公立医疗机构运营管理机制,目前,全市已有148家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69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今年1至9月,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0.14%,门急诊均次药费为52.46元,同比下降14.16%,每住院床日药费为153.61元,同比下降21.63%,医药费用增长得到有效控制。“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