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公司的办公地点在4层的两个房间。在其中一个房间外的墙上,“哥伦比亚国际学院MBA/DBA中国管理中心”的标牌清晰可见。但记者多次敲门,始终无人应答。
记者随后来到“哥伦比亚国际学院”在北京的另一个办公地点,清华大学东门外的创业大厦6层的一个房间。在那里,公司的标牌已被取走,房门紧锁。记者从该大厦物业公司的客服中心获悉,该公司“已经搬走了”,“其他人搬进来了”。
在创业大厦内,记者还看到其他一些教育咨询公司的办公和培训场地,位于8层的一间“多功能教室”里还有人在授课。而同样位于清华大学东门外的液晶大厦内,记者从该大厦的物业工作人员处获悉,也有不少做教育培训业务的公司承租楼内的房间作为办公和培训场地。
“上述案件中的不少犯罪嫌疑人都把公司的办公地点选择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的校内或附近,有的嫌疑人甚至租赁学校的教室作为上课地点,或者聘请学校的老师给学员上课。” 饶明党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这些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普遍存在一种‘傍名校’的现象,从而更容易获得受害人的信任。如犯罪嫌疑人李某将办公地点设在北大资源宾馆,并称其颁发的学历是北大教育培训中心与美国理工大学合作引进的教育项目,而犯罪嫌疑人胡某租用了清华园会议中心作为其上课地点。”
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北京某高校的一位退休教师在今年3月20日傍晚向办案民警作证称,前一晚,有人请他到清华大学外的清华园宾馆四楼会议室为某大学的一个高级总裁研修班的学生上课。但到了会议室之后,他发现到场的学生却是林肯大学学习班的。
邀请该退休教师前去授课的中间人在证词中提到,他曾受朋友之托找北京一些高校的教师去给一些工商管理类的研修班上课,“每个老师每天的报酬是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