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学历较高公司办公地点“傍名校”
饶明党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实施上述诈骗行为的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普遍较高。
“由于犯罪嫌疑人是以办学名义进行诈骗,这就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中,1人具有博士学历,3人有硕士学历,其余的也大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饶明党告诉记者。
例如,犯罪嫌疑人余某,2004年在北京某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先在一家公司就职。离职后,与妻子一起成立了一家教育科技公司,开始从事替“美国哥伦比亚国际学院”招生的业务。
饶明党发现,上述案件的犯罪形式均为共同犯罪,并采取公司化运作方式。犯罪嫌疑人设立教育咨询类公司,以公司名义招聘员工,分段负责招生、培训、论文答辩、颁发学位、学历认证等各个环节。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成为该类诈骗普遍采取的犯罪形式。
其中,在招生环节,犯罪嫌疑人多以公司为国外大学在国内设立的办事处,或公司与国外大学合作办学的名义招生,并承诺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经过国际认证,也可以办理国内认证。但事实上,受害人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都是犯罪嫌疑人自己伪造的,根本不可能得到国际或国内的承认。
中国青年报记者查询了涉案的近10家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发现除3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外,其余几家公司的注册资本均在50万元以下。
其中,有5家公司的注册地址在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附近。
6月18日下午,中国青年报记者来到余某注册的公司所在地——燕园资源大厦。燕园资源大厦就在北京大学南门附近,记者在位于一层的“楼层分布”指引牌上发现,有多家教育咨询公司在该大厦内设立了办公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