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名已执行死刑的涉黑罪犯
1.文强
男,54岁,重庆市渝中区人,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于2010年4月14日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5月21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2010年7月14日,已执行死刑。
2.陈知益
男,44岁,重庆市渝北区人。陈知益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诈骗罪,非法经营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嫖宿幼女罪于2009年12月29日被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061万元。2010年5月17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陈知益的上诉,维持原判。2010年10月16日已执行死刑。
3.杨全
男,37岁,四川省邻水县人,系陈知益、邓宇平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杨全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于2009年12月29日被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万元。2010年5月17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0年10月16日已执行死刑。
4.杨天庆(别名李勇、勇哥)
男,35岁,四川省蓬溪县人。杨天庆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于2009年10月21日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2009年12月11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杨天庆的上诉,维持原判。2010年1月19日,已执行死刑。
5.刘成虎
男,34岁,四川省郫县人。刘成虎系汪显斌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杨天庆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刘成虎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非法拘禁罪于2009年10月21日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9年12月11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刘天虎上诉,维持原判。2010年1月19日,已执行死刑。
6.岳村
男,48岁,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岳村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经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寻衅滋事罪,行贿罪于2010年2月1日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亿元。2010年5月24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0年9月19日,已执行死刑。
7.银志伟
男,38岁,河南省临颍县人,系岳村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银志伟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于2010年2月1日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0年5月24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岳村上诉,维持原判。2010年9月19日,已执行死刑。8.陈明亮
男,53岁,重庆市渝中区人。陈明亮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贩卖、运输毒品罪,行贿罪,故意伤害罪,赌博罪,非法拘禁罪于2010年2月3日被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5月18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陈明亮的上诉,维持原判。2010年9月27日已执行死刑。
9.周勇
男,43岁,重庆市沙坪坝区人,系陈明亮、马当、雷德明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周勇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运输毒品罪,赌博罪,非法拘禁罪于2010年2月3日被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5月18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周勇的上诉,维持原判。2010年9 月27日已执行死刑。
10.刘钟永
男,40岁,重庆市南川区人。刘钟永犯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犯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非法采矿罪,于2009年10月21日被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2010年4月18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决定维持原判。2010年9月16日已执行死刑。
11.吴相明
38岁,重庆市大足县人。吴相明因犯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于2009年8月5日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2010年1月4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决定维持原判。2010年8月5日已执行死刑。
12.樊奇杭
男,40岁,重庆市万州区人。樊奇杭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0年2月9日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5月26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0年9月26日,樊奇杭被执行死刑。
13.吴川江
男,33岁,重庆市万州区人。吴川江系龚刚模、樊奇杭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两次故意杀人致二人死亡,贩卖、运输毒品。吴川江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贩卖、运输毒品罪于2010年2月9日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5月26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0年9月26日,吴川江被执行死刑。
来源:重庆晨报 编辑:段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