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号)
现将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手工汇总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文化程度和文盲、半文盲人口数据公布如下:
一、各种文化程度人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中学(指高中、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初中)及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分别为:
大学 中学 小学
北京 1006295人 5358300人 2442702人
天津 410120人 3978630人 2603567人
河北 583175人 19618146人 22481188人
山西 397987人 10944738人 10270840人
内蒙古 316557人 7623293人 7165823人
辽宁 1024374人 17067957人 13522660人
吉林 531194人 9619261人 8711123人
黑龙江 753141人 14152494人 12004300人
上海 871786人 6820934人 3026293人
江苏 988448人 23533830人 23329849人
浙江 484950人 12743522人 16439202人
安徽 495926人 14046291人 19486263人
福建 368830人 7165361人 12992258人
江西 373675人 9781475人 15337632人
山东 822606人 27277677人 30600841人
河南 725037人 28742930人 29696419人
湖北 844978人 17284462人 19338488人
湖南 690248人 18548048人 25520177人
广东 840591人 20085401人 25414771人
广西 334276人 10960663人 19028023人
海南 81605人 2155675人 2267779人
四川 1030290人 28967063人 47047108人
贵州 251613人 6015704人 12093646人
云南 298466人 6614354人 14014622人
西藏 12610人 131129人 408384人
陕西 549760人 11053127人 10236293人
甘肃 246988人 5520333人 6516016人
青海 66388人 1160412人 1180613人
宁夏 74904人 1316301人 1367955人
新疆 279599人 4703456人 5520128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数,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422人的有北京、上海、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新疆、陕西、宁夏、湖北、青海、内蒙古、江苏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北京、上海、天津三个直辖市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数最多,分别为9301人、6534人、4668人。每10万人中拥有中学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32805人的有北京、上海、天津、辽宁、黑龙江、吉林、山西、内蒙、江苏、陕西、河南、海南、湖北、广东、山东、河北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每10万人中拥有小学及小学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69862人的有北京、上海、辽宁、天津、吉林、黑龙江、山西、湖南、广东、四川、广西、浙江、江苏、内蒙古、河北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