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部分人民币国债的发行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期限2年,票面利率为1.6%,每半年派息一次,认购期为12月7日至14日,认购结果将于12月16日公布,发行日为12月20日。本次国债未作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安排。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及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为此次零售部分人民币国债的联席牵头行及入账行。
参与零售部分国债发行的银行包括: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集友银行有限公司、创兴银行有限公司、花旗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大新银行有限公司、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恒生银行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商业银行有限公司、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永亨银行有限公司及永隆银行有限公司等19家银行。
此次零售部分国债的发行与销售安排较2009年更为简化、便利。国债将通过配售银行的分行及若干配售银行的电话中心或网上银行发售。投资者如有意投资人民币国债,只需填写标准化的《客户资料及认购表格》即可认购。
交通银行是具有百年民族品牌的国有商业银行,交行香港分行服务社会和市民逾76载。自2007年香港首次推出离岸人民币债券业务以来,交行办理了金额达287亿元的离岸人民币债券的财务代理业务,占香港人民币债券发行总额的41%。交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有信心和香港金融界的同行一起,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来源:新华网 编辑:段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