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4日)下午,市生活必需品应急调控协调小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文件精神,分析本市当前价格形势,研究部署本市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各项政策措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吉林,副市长程红出席会议并讲话。
吉林指出,本市坚决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北京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涨幅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说明近年本市保持物价平稳的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成效,但也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抓紧制定稳物价、保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并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吉林表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市场供应是充足的;国家在这轮价格上涨过程中,政策出台早、力度大,社会反响好;政府也积累了比较成熟的调控经验,抗价格波动的能力较强,因此我们对稳定物价有坚定的信心。
程红表示,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稳定消费价格水平,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总水平。在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稳物价保民生的过程中,要准确把握定位,突出重点,保证供应,规范市场秩序。
本市将从生产、流通、储备、运输、监测、预警、监管、信息发布等多方面制定综合政策措施,并尽快公布实施,确保首都市场运行平稳,确保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记者董长青)
链接
十方面措施拟推出
一,落实“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建设,大力扶持规模化、集约化农业生产发展,扎实提高本市农产品自给率。
二,大力发展多元化区域合作模式,保障农产品供应货源,提高在应急状态下保障本市市场的能力。
三,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严格执行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收通行费,增加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
四,对进入城市中心区的货运车辆进行规范,放开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运送车辆24小时进城。
五,月底前完成发放给予城乡低保对象的100元临时生活补贴,对2011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适时调整,并研究建立社会保障相关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六,合理布局终端销售网点,适当开辟临时交易场所,增强区域供给能力。
七,继续推进“农超对接”,引导流通企业与产地等多个环节实现多元化对接。
八,实行摊位费明码标价制度,严格控制摊位费调整频率和幅度,积极推进规范和降低超市进场费,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收费项目。
九,减免涉及农贸市场内经营者的计量检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畜禽及畜禽产品重补检疫消毒免疫等3类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十,加大价格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查处经营者在生产自用外,超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等恶意囤积、哄抬价格行为,以及其他变相涨价、串通涨价、牟取暴利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