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驾考新政”需配套制度保障
那么,如何才能进一步完善这一驾考新政?针对实施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欧爱民向《法制日报》记者谈了自己的看法。
首先,要确保“直考”人员有练车场地。
“为保障‘直考’人员的练车场地,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其一,引导驾校向直考人员开放练车场地;其二,许可有资质的机构经营练车场地。”欧爱民认为,“没有人不经过学习就能掌握一项技能,关闭‘直考’人员的练车场地,就等于是关闭了‘直考’的大门。”
其次,就是要解决考试公正的问题。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为此,欧爱民建议,“为保证形式上的公正,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完善驾驶员考试网上报名、网上预约系统,改变原来给各驾校‘分配名额’的做法,而由计算机系统根据考生报名、预约的先后顺序来自动安排考试;其次,去除考生档案‘自培’与‘驾培’区分信息,‘直考’人员与驾校学员统一混编安排参加考试;最后,增加考生预约考试时‘预约考试车型’信息,以确保‘直考’人员考试车型与练习车型也能一致。”
同时,欧爱民认为应从立法角度为“直考”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并没有规定公民申领驾驶证必须经过驾校的培训。”欧爱民说,为了保障公民学习驾驶技术的选择权,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规定对私人教练的许可条件,并对公民经营公共学车场所设定基本规范。
相关链接
湘大法学院探索维权四部曲
师生依法“挑战”、媒体密集跟进报道、政府“接招”纠正、问题得以解决……近年来,湘潭大学法学院师生探索出了一个个颇具新意的维权四部曲。
废除“驾考合一”制度、删除“身高歧视”、挑战“出租车特许经营”、质疑“国家药监局医院自制医用氧红头文件”、取消“夫妻投靠户口不合理条件”、申请“湘潭市两大职能部门公开财政预算与决算”等系列法治事件都备受各界关注。
“其实这就是我们探索的‘当事人教学’模式。”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欧爱民向记者解释,该教学模式要求学生在研究当前热点问题的基础上,以当事人的身份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身份启动相关法律程序,并通过各种途径推动相关法律问题的解决。通过一系列教学案例,湘大师生探索出一个法律援助的新型组合拳——挑战红头文件+公益诉讼。欧爱民教授多次向学生强调,随着中国行政法治的推进,挑战红头文件将成为律师的一个重要的非讼业务,值得大力推广。
面对《法制日报》记者的采访,欧爱民坦陈,立足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自身的科研情况,进行深入的社会调研或公益维权,是湘潭大学法学院创新改革实践性教学模式的一项重要举措。
欧爱民认为,“玉不琢不成器”,纸上谈兵,难以透彻理解法律精义,难以真正把握诉讼知识,法学教育的重点在于理论联系实践。而当事人教学模式实现了我国法学教育的一个转变:从模拟到实战,从课堂到社会,让学生在真实的法治环境中,身临其境,真切感悟法学,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利于提高教学效果。另外,通过公益维权,可以强化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通过师生的共同努力废除一些不合理的制度,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中国的法治进程。
据记者了解,欧爱民正指导学生完善“驾照直考”的调研报告,准备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交,并将其整理成相关参政议政的资料,希望通过各种途径,推动“驾照直考”新政从湘潭试点走向全国铺开。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