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督查 个别“善后”问题尚待解决
记者:这次清理和规范工作还存在哪些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负责人:目前,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清理撤销任务已基本完成,清理和规范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实际调研和抽查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个别驻京办事机构因工作转接等原因,少数人员还没有撤回或得到妥善安置。二是一些驻京办事机构因资产产权关系比较复杂,其资产特别是房产还没有处置完毕。三是部分保留的驻京办事机构的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对此,我们将协调各省区市政府认真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欢迎监督 防止被撤驻京办变相存在
记者:如何巩固清理规范工作成果,防止撤销的驻京办事机构变相存在?
负责人:一是严禁新设或变相保留驻京办事机构。除按规定保留的驻京办事机构外,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在北京设立新的办事机构或者派驻人员以驻京办事机构名义开展活动,不得以变换名称、转移驻地等形式变相保留驻京办事机构。二是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对贯彻落实《意见》要求不力的,拒不撤销驻京办事机构以及以其他名义变相保留或新设驻京办事机构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欢迎社会各界、新闻媒体、人民群众对此进行监督,对不严格执行《意见》要求、违反有关规定的,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