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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4月1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清理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工作进行部署。此后,各级政府纷纷行动,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截至目前,驻京办的清理和规范工作完成得怎样?该撤销的驻京办是否已经如期撤离?被撤销的驻京办是否会“改头换面”存在?对保留下来的驻京办如何进行规范管理?针对这些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新华社记者近日专访了驻京办的管理机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
深入摸底 查清驻京办数量
记者:在此次清理和规范工作开展之前,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的数量是多少?
负责人: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各省区市政府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对本省区市政府及政府部门以各种名义在北京设立的办事机构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基本掌握了驻京办事机构的情况。
经统计,截至2010年7月底,各地政府及政府部门驻京办事机构共有971家,其中省级政府(包括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经济特区政府驻京办事机构50家,地市级政府驻京办事机构304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驻京办事机构189家,县、市(县级市)、旗、市辖区政府驻京办事机构374家,各类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的驻京办事机构5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