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教育部“十招”治理择校乱收费
11月初,教育部网站发布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并提出了10项措施治理择校费。意见一出,立即引起社会和家长的普遍关注。人们在表示赞成和欢迎的同时,也表示担忧和怀疑——一纸“禁令”能否根治多年形成的择校痼疾?
择校年年禁 家长年年择
择校早已不是新鲜话题,我国中小学阶段已经陷入了“政府一边禁、家长一边择”而且愈演愈烈的怪圈。
近年来,各级政府屡出治理择校费禁令。今年4月,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还联合下发了规范教育乱收费的实施意见,要求着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问题,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然而,各种禁令并未遏制家长择校的热情,禁令之下,择校费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存在,由择校费变成“捐资助学费”“赞助费”“借读费”。一位学生家长对记者说,给孩子择校报名那一天,家长都握着大把的钱排队,几万块钱交给学校,连收据都没有。“这哪里是自愿捐资助学,分明是‘被自愿’啊!”
北京市民魏先生的孩子今年刚刚上初中,差几分没有考上离家最近的一所公办知名初中,学校通知魏先生,可以向与学校开展合作的一所民办中学上交每年3万元的“借读费”,就可以进入这所知名中学就读,只是孩子的学籍放在了民办校。
为了孩子,魏先生咬牙交了钱。“小学一年1万,初中一年3万,上完初中,仅择校费就要15万元。”魏先生不满地说,“治理择校乱收费,我们当然欢迎。但为什么这么多年择校问题不但没有停止,反而越来越严重呢?”
根据审计署的审计公告,截至2009年11月底,全国违规收取的择校等费用已退还学生或上缴财政3.84亿元,占审计调查发现此类违规资金总额的76%。这个数据只是择校乱收费的冰山一角,从侧面反映了择校问题的严重性。
当前,虽然我国城乡已经实现免费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但是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追求,却使择校竞争呈现愈演愈烈的局面。北京市市民李萍认为:“只要学校之间客观存在较大差距,只要家长还有一点能力,择校就不会消失。谁也不会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