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汶川县法院映秀法庭受理了一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特邀请镇人民陪审员沙金参与案件调解工作,使纠纷以当事人撤诉的方式得到圆满解决。
此案件中,原被告本已在事故后达成赔偿协议,后被告反悔不支付赔偿金,原告因而将被告告上法庭,被告的出尔反尔使得原告十分不满,情绪抵触,坚持要被告立即支付赔偿金。在调查中得知,被告因家境贫困,一时无法支付赔偿金,被告认为原告不理解自己的困境,因此对赔偿表现出消极态度。
映秀法庭办案法官及时汇报案情,认为该案件以调解的方式来化解双方的矛盾为最佳,法庭遂决定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在调解中,人民陪审员与当事人谈人之常情,谈利弊关系;办案法官则充当配角,以法理、法规给当事人合法利益作保障,最终,在人民陪审员与法庭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当事人再一次握手言和,原告当庭表示撤诉,从而圆满地解决了这次交通事故纠纷。
为贯彻落实“大调解”工作体系精神,做好案件调解工作,映秀法庭在审理工作中坚持把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采用联动调解的方式,因地制宜,结合多方调解力量,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
来源:中国日报四川记者站 (通讯员任露)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