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珠海经济特区范围10月1日起扩大至全市 新华社发
在珠海26日迎来建立经济特区30周年纪念日的当日,经国务院批准,从今年10月1日起,珠海经济特区范围正式扩大到全市。
8月26日20时,中共珠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黄晓东宣读了《国务院关于扩大珠海经济特区范围的批复》(国函【2010】87号)。黄晓东表示:“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送给珠海经济特区30岁生日的最好礼物,也再次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对珠海经济特区在新的历史时期继续发挥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田’作用寄予厚望。”
国务院在《关于扩大珠海经济特区范围的批复》中要求,广东省和珠海市要做好特区范围扩大后的统筹规划工作,要按照走集约化、内涵式发展道路的要求,切实做好特区城市管理、产业布局、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等工作,进一步发挥特区在改革开放中“窗口”和“试验田”作用,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逐步建立以创新为内在驱动力的发展模式,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探索经验,为推动珠三角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珠港澳地区共同繁荣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