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防控”的原则就是宁“过”勿“缺”
对于高危行业防控,宁“过”勿“缺”“过度防控”是建立化工污染事故“三级防控”体系的有效措施。
吉林石化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过度防控”的原则就是宁“过”勿“缺”:宁可防控过度、过头,宁可投入巨额资本,宁可防控装置建完后几十年也得不到利用机会,也要完善环保设施,根除事故隐患,以求从装置防控的源头上解决污染问题。
由于建立防控装置投入较高,一些化工企业仅仅盯着企业效益,存在侥幸心理,缺少加大环保设施投入的积极性,这是导致化工行业污染事件频发的一个重要根源。专家建议,对于高危行业的企业来说,必须进一步强化这种类似吉林石化公司“过度防控”的理念,把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问题放在经济效益之前,确保安全第一。这需要进一步提高化工企业的领导者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尤其是一些民营的化工企业。政府也应该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从制度上保障企业树立“过度防控”理念。
一些专家表示,在科学安全环保的规划布局之外,唯有依赖安全监管制度和增强企业的安全自觉意识,才能尽可能消除群众对工业危害的恐慌。有些地方政府机构和企业在享受着重化工时代红利的同时,没有同步重视其对公共安全的潜在威胁。从政府层面来说,一是在招商引资时,把好安全观,对一些安全隐患较大的企业严格把关,严格执行环评制度,不能为了短期利益无视公共安全;二是对于高危行业的企业,一定要建立更严格的检查和监督机制,堵塞安全生产中可能存在的漏洞。
深圳市社科院院长乐正认为,减少城市工业危害事故的发生,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还需要重视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技术水平和排除事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