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是我国野生动植物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随着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种野生动植物的种群,得到不断的保护和扩大。但是,云南也成为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负担最重的省区。
据云南省林业厅保护处处长司志超介绍,经过多年的努力,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成效显著,截至2009年底,全省已建立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161处,总面积298.8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7.6%,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6处,省级44处,建立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站30个,鸟类环志站6个。为保护生物多样性,确保生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省人兽冲突现状和野生动物救护工作形势严峻,每年发生的野生动物伤人事件大约有100多起6年来,仅2009年为补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及救护野生动物,就支付了2000多万元。
李保国是云南保山市动物保护办的主任,他对记者说,在保山有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经过这几年的保护,野生动物的数量得到了快速增长,动物与认争地争物的矛盾也突出起来。2009年野生动物肇事达到了433起,其中粮食损失40多万斤,伤人事件有26起,伤27人,死亡1人。各类补偿计人民币50余万元。而且受伤群众的其他损失尚未计算在内。
他说,野生动物繁衍的地方,多是经济欠发达的贫困地区,我国的补偿机制,是由省地县三方出资,对于国家级贫困地区,无力额外开支此项费用。他又说,发生野生动物肇事的地方,均为保护区外围有人居住的区域,野生动物数量大增,必然要进入人群活动的区域,造成人与动物的冲突,许许多多村民因此重新“返贫”。他认为,一定区域中野生动物的承载量有限,并非像专家所说的“越多越好”。
8月20日云南省动物保护机构和云南林业大学,在昆明举办“防范野生动物伤害暨野生动物救护技术培训班”。目的是让林业人员及村民了解野生动物习性,掌握防范知识,提高附近村民的防范意识,减少人员伤亡,逐步变被动补偿为主动防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同时探索野生动物肇事补偿的新举措。
来自全省12个州(市)及所辖县(区、市)林业局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人员,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技术人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有关人员及野生动物肇事严重地区村民代表共200多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林业、野生动物专家,为培训编写了防范、救助野生动物的专门教材,并将在会议中讲解防范对野象、野牛、野熊、猕猴、毒蛇等,在野外经常伤害人的动物的防范技能。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记者 吴家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