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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个省份上调最低工资 海南增幅37%位列全国之首
2010-08-18 14:38:29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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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个省份上调最低工资 海南增幅37%位列全国之首

7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800元上调至96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9.6元提高到每小时11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22元提高到每小时25.7元。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中不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也不包括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环境条件下工作领取的津贴。另外,劳动者试用期期间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调整最低工资 涨至960元10万人直接受益

从2010年4月1日起,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820元、每小时4.7元,调整为每月920元、每小时5.3元。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7.8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8.8元。

记者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4月1日起,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960元上调为11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8元调整为9元。

上海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加班费不得列入最低工资

调整后吉林省内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个档次:长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8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3元/小时;吉林、松原市区和延吉市月最低工资标准7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白城市区和珲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7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6元/小时;长白山管委会和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6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2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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