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5时,深圳市公安局就自焚事件发布通报。通报称:8月5日14时50分左右,有一男性(目前身份不详)在罗湖区解放路西自焚。附近物业公司的保安员发现后,即用灭火器将该男子身上的火扑灭,及时报警并通知120到现场救护。事件发生后,辖区派出所及时出警赶到现场协助120将该男子送往医院医治。目前,辖区派出所已对该事件开展进一步调查。
记者来到现场时,两边都已拉起了警戒线,现场只留下一些黑色的衣物碎片和喷火器的白色喷剂。据路人介绍,这名男子于下午3时出现,当时就已经全身着火,有三四人随即取来灭火器对其喷洒,灭火之后,男子全身焦黑,身体僵硬,整个过程不过11秒。
记者在现场看到,大门南侧的空调外机已经被烧焦,该处离男子最终倒下的地方仍有一大段距离,两点之间草坪也有烧焦痕迹,草坪上有一个白色汽油桶。
这名男子随后被送往平乐骨科医院,经检查处理之后,转入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记者赶到第二人民医院时,男子已经在烧伤科的重症病室治疗。市二医院主治医生介绍说,伤者的具体名字电脑系统里还未录进去,年龄大概四十多岁,全身有90%以上的烧伤,已经难以保命,目前正给其进行输血治疗,这名医生也对这名伤者的自杀行为表示惋惜。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编辑: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