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辽宁省林业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辽宁将加大力度落实封山禁牧规定。
据辽宁省林业厅厅长曹元介绍,规定中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封山禁牧范围内放牧,违反封山禁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经济直至刑事处罚。
辽宁省全部林地都属于封山禁牧范围,其中包括从事牧养牲畜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应遵守规定,不得进入林地放牧。为确保畜牧养殖户的经济效益,政府将加大对舍饲圈养的支持力度,全省计划到2012年增设养殖小区7600万个,并且给予每个小区补助资金10万元。截至目前全省已投入畜牧业资金2亿元。据了解辽宁省林地面积近1亿亩,占全省国土资源面积的47%,森林覆盖率由2005年的35.13%上升到40%以上,林木绿化率达到45%以上。封山禁牧规定对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遏制习惯性放牧行为对森林资源的破坏将起到重要作用。
来源:中国日报辽宁记者站(记者吴勇 实习记者张彤彤) 编辑:张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