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6日是我国第20个助残日,灌南县花园乡紧紧围绕“关爱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这一主题,组织开展了法律宣传活动。
随着我国对“三农”工作的重视和加强,农村残疾人的生活得到不断改善,残疾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卫生医疗、子女上学等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虽然农村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状况有了进一步改善,但是在贫困人口中,残疾人所占的比例仍然很高,他们的法律素质水平仍然不高。
为提高残疾人的法律素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5月14日,该乡司法所、民政、财政等部门专门组织人员,走上街头、走进村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内容,大力宣传了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的平等权利;禁止歧视、侮辱、虐待和遗弃残疾人;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自谋职业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本次宣传活动为现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十余人次,发放宣传单200多份,法律援助卡80余份。通过有声有色的宣传,不仅让广大残疾朋友增长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而且增强了自我维权的意识,效果显著。
来源:中国日报江苏记者站(记者蒋爱中 通讯员朱亮) 编辑:张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