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为完善重点企业项目挂牌、登记、评议、督办、追究五项制度,有效解决职能部门审批手续互为前置问题。河南省安阳县出台了《关于对全县重点企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效能追踪监察的实施意见》,将12个市重点企业项目和18个县重点企业项目的申请报告、土地征用、环评审批、工程施工许可等手续审批审核办理情况以及企业周边环境治理情况纳入效能追踪监察范围,力促重点企业项目建设进程。
据了解,该县行政效能监察中心首先对经过评估审核进入效能追踪监察范围的重点企业项目进行挂牌监测。重点项目办汇总重点企业项目审批审核事项,采用书面形式通知职能部门限期办理,对疑难问题及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现场联审联批。接到手续办理通知后,各相关承办单位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填写《效能承诺书》,承诺办结时限,接受社会监督。对逾期未办结的职能部门和协调企业周边环境不力的乡(镇)下发《效能督办通知书》,责令限期办理。在重点企业项目建设过程中,经常组织重点项目办和企业项目负责人对相关职能部门办结效率及乡(镇)协调企业周边环境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填写《重点企业项目建设效能追踪监察评价表》。对综合评价较差的职能部门或未按期办结的乡(镇),实施专项效能追踪监察,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最后,该县行政效能监察中心收集整理效能追踪监察的相关资料,形成卷宗,留档保存。
据悉,该县针对重点企业项目建设情况实施效能追踪监察,极大增强了职能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使重点企业项目负责人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切实把效能追踪监察的实际成效转化为推进企业项目建设的强劲动力。
来源: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记者 向明超 通讯员 贾海平 桑希)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