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市政府召集10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作出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全市所有列入今年保障性住房任务的项目,必须在7月底前开工。副市长吉久昌与10县 (市、区)政府以及市发改委、市住建委等六部门的负责人签订了 《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据了解,今年我市要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共有24个。吉久昌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研究和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6月底前,由市政府督查室、市保障办联合对各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太原日报》公示。对于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将根据责任书问责。他同时还要求,每个县(市、区)政府要尽快研究、确定至少一个公共廉租房、限价普通商品房和廉租住房项目。 (陈 剑)
来源:太原日报 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