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有人虚构了南京建邺区一处“润滑油经营部”,如今这个经营部被拆迁,要补偿80万。可检察官接到线索举报,通过卫星地图搜索实时地貌,发现此处根本没什么“润滑油经营部”,连作为建筑物应有的地基、地桩等也不见踪影。面对荡然无存的一片空地,检察官抓住这点蛛丝马迹,层层追击,从拆迁、房管领域一下子挖出一个腐败窝串案。该案主犯吴乐云(正处级)本该安享晚年,最终却以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被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最近,该案入选江苏省检察机关“渎职侵权十大精品案件”。
街道书记退而不休 “假拆迁”狂捞钱
2008年4月,吴乐云听说南京一加油站职工到建邺区检察院举报时,惊出一身冷汗,生怕自己的花头漏了底。61岁的吴乐云原是南京某街道办事处工委书记,村里、乡镇、街道摸爬滚打多年。2005年吴乐云退了二线,任正处级调研员后,毫不客气,一直把着拆迁管理的大权。
吴乐云可不是“爱岗敬业”,他是在拆迁里头得的好处太多了,舍不得放手。这些年,只要知道哪里有拆迁,他就往哪里钻。不过,他只负责幕后操办,台前操作另有其人。这个人就是他的“干儿子”邓某(化名),41岁的邓某是某村委会协税员,脑子活泛。
2003年6月,邓某听说所街村地块即将拆迁,就动了心思。他以朋友刘胜利(化名)的名义,和所街村签订了租赁土地的协议。接着,搭起了一片简易窝棚,挂牌“松明家具厂”。接着就找“干爹”吴乐云帮忙。
吴乐云一手操作,摆平了方方面面的关系,邓某顺利得到210万元拆迁补偿款。事后,邓某迅速向吴乐云进贡70万元。这“假拆迁”的花头一弄,就能到手百万,邓某从此跟定吴乐云。2006年3月,其辖区里的加油站整体拆迁。站长乔某找到吴乐云,说加油站要拆迁,能不能多搞点儿钱。吴乐云回答:“那得有房子。”乔心领神会。
乔某找到邓某帮忙,邓某得到吴乐云的授意后,立即联系工程队,只用一天时间,花了不到2万元,就用角钢、彩钢瓦搭起了一个300平方米的简易棚子,还挂牌“润滑油经营部”。到拆迁时,吴乐云睁眼说瞎话,直接按650平方米测算,从街道划了80万元补偿款给“润滑油经营部”。乔某分了36万,邓某拿了24万,吴乐云坐享20万。
吴乐云虚拟拆迁名目上了瘾,接着就把贪贿来的钱又继续投到“热门地段”上去。2007年底,吴乐云听说另一地段将要拆迁,于是投入近百万元,与人合伙搞了个占地50亩的花木基地。吴乐云算计好了,这几十亩地一拆,几千万元拆迁款就到手了。
可惜,天不遂人愿,加油站拆迁职工的一封举报信,彻底断了吴乐云的发财梦。
用卫星地图搜索 “经营部”原本是空地
2008年4月,加油站的11个工人写信给反贪局,实名举报加油站站长乔某私吞“润滑油经营部”拆迁补偿款30多万元。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立即成立了由反贪、反渎组成的专案组,展开摸查。
当时的情况是,早在2007年上半年,这座加油站就已拆迁完毕,原来地块上一片空白。此时实地考察不仅毫无价值,而且会打草惊蛇。检察官想了个法子,通过卫星地图进行搜索。结果,在2007年前的实时地貌上,根本就没找到“润滑油经营部”,连作为建筑物应有的地基、地桩等也不见踪迹。
也就是说,在加油站地块上,“润滑油经营部”从没出现过。那为什么能拿到拆迁补偿款呢?唯一解释就是,可能被人虚拟了这个所在,盖了临时性违章,骗取了拆迁补偿款。
“润滑油经营部”共80万拆迁补偿款是从街道账上划拨的,钱打到了城南某储蓄所。随后,划到了两个拆迁补偿人的账户,一个是乔某,另一个是滕衍耀。检察官分析,乔某是该加油站站长,他拿钱,情有可原。可冒出来的滕衍耀是什么人?他跟加油站是什么关系,凭什么也会分到这笔钱?突破的重点出来了。2008年5月初,检察官传唤滕衍耀。面对前期采集的证据,滕衍耀无可抵赖,交代了与乔某合谋搭违建,骗取拆迁补偿款的事。可是,事情到此并未结束。
滕衍耀分了44万元后曾提出来20万元。这钱是拿来做什么的?检察官顺藤摸瓜,吴乐云就此浮出水面。随即,吴乐云贪污94.2万元、受贿70万元、行贿20万元的犯罪事实被全部揪了出来。
滥用职权 替女婿“索”220万拆迁款
与此同时,检察官以此案为轴心,继续研判,深挖窝串案,又得到一条线索:吴乐云在任某街道办事处工委书记期间,曾擅自从街道土地办账户支出220万元,划给了他女婿所开的金手指公司。这笔款至今没收回。
检察官迅速调整侦查方向,通过查阅金手指公司的拆迁补偿档案发现:2004年,因“十运会”建设需要,该区房产局对河西2-2地块进行拆迁,金手指公司作为被拆迁单位,总共拿到640多万补偿款。蹊跷的是,这220万却不包含在其中。
查账!检察官当即彻查了从2004年到2007年街道的所有相关拆迁补偿账目,发现2004年7月有笔220万元的款项以“拆迁补偿款”名义从街道土地办的账上支出,接收方正是金手指公司。此后直到2007年街道土地办账户因行政单位财政改革而取消,这笔钱都一直以“暂付款”名义挂在账上,没有收回。
该区房产局证实,其与街道之间发生的拆迁补偿款项已结清,从没额外拨付过220万。也就是说,房产局支付的拆迁补偿资金里根本不包括这笔钱,这钱是从街道自有账户划出去的,这笔账根本无法弄平,220万就是个大窟窿!这个损失是谁造成的呢?
再次讯问吴乐云。按吴乐云的说法,当时金手指公司的拆迁补偿价是每平方米650元,跟后来每平方米800—1000元的标准相比偏低,所以,他就以街道的名义,代金手指公司向区房产局提出220万的追加补偿申请。吴乐云强调,220万元的追加补偿申请是建邺区房产局同意的。
检察官立即翻阅了当时所有拆迁企业的补偿材料,发现按金手指公司的房屋结构等各项指标,每平方米650元的补偿标准完全适当。而后来的这个追加补偿申请,建邺区房产局根本就没同意。
吴乐云在说谎。按规定,街道办事处重大事项的决定,必须由街道书记办公会集体研究。街道当时几位领导证实,拨出这220万,他们一无所知,吴乐云没跟他们其中任何一位商量,是擅作决定。至此,吴乐云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擅自决定从街道支出220万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已涉嫌滥用职权罪。再次提审吴乐云,他根本没想到侦查如此细致缜密,使他无处遁形,虽极力狡辩,但依然不能逃脱罪责。
来源:扬子晚报 编辑:马原 柏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