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王府井百货的招牌仍在,但已是人去楼空冷冷清清。
中国日报网消息:从南宁王府井百货宣布停业至今,已经过去了两年。两年来,南宁王府井百货一直按时缴纳每年1200万元的场地租金,却任这2.5万平米的商场空放着。这一做法,让很多人不解。王府井下一步有何计划?是否还会重返南宁市场?
昨日(29日),王府井百货一案在南宁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北京王府井百货(股份)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京王府井)明确表示,公司看中南宁市场,欲改变现有的经营模式。但对于何时恢复营业,没有给出答案。
租金按时缴纳 商场丢空两年
在南宁市新民七星路口华星时代广场,醒目的“王府井百货”招牌依然悬挂着。但往里瞧,货架早已腾空,地板被灰尘覆盖。看着黄金商铺丢空,场地租赁方广西桂建房地产公司(下称桂建公司)董事长黄国培很心疼。
2003年4月8日,桂建公司与北京王府井签订了 《房屋租赁合同》,将华星时代广场2.5万平米的商业用房出租给北京王府井,租期为15年。2004年5月18日,南宁王府井百货商场开门营业。之后,双方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承租人变更为南宁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南宁王府井),北京王府井作为担保方。
南宁王府井开业后,桂建公司满怀期待。依照合同约定,前3年为市场培育期,从第4年开始,就要按商场销售额的4.4%计算租金(如果由此计算出的租金少于1200万元时,要按1200万元支付租金)。这意味着,日后商场的生意越红火,桂建公司能收到的租金就越多。
然而,让桂建公司始料不及的是,就在商场开业的第4个年头,南宁王府井突然于2008年2月27日宣布停业调整,并很快撤走商品,拆除货架,遣散员工。两年过去,南宁王府井一直没有恢复营业,只是依然按照合约每年向桂建公司支付租金1200万元。
租赁方告上法庭 索赔1100万元
南宁王府井停业后,由此产生的债务,让桂建公司喘不过气来。黄国培说,华星时代广场北区经营面积2.5万平方米,其中近4000平方米已经出售给300余户个体业主。当初,为了能让王府井百货统一使用场地,桂建公司返租这些个体业主的场地,签约15年,月租101元/平方米。而按照王府井现在支付的租金计算,桂建公司回收的租金仅为40元/平米。这意味着,桂建公司每平米需要倒贴月租71元。而且,当初按销售额提取租金的约定也落了空,变成了每年1200万元的保底租金。
面对南宁王府井遥遥无期的整顿停业,桂建公司曾多次交涉但无果。2009年11月,桂建公司一纸诉状,将南宁王府井、北京王府井告上了南宁市中级法院。
在桂建公司向法院递交的诉请中,第一条就是要求南宁王府井继续履行合同,开门营业。此外,要求南宁王府井赔偿停业期间,桂建公司因履行返租协议所遭受的损失679万余元;南宁王府井赔偿停业期间桂建公司可得利益损失424万余元;本案律师费10余万元以及相关诉讼费用由南宁王府井承担,北京王府井公司对上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停业是否违约 法院择日宣判
昨日上午,该案在南宁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北京王府井以及南宁王府井均派出律师应诉。原被告三方针对是否恢复营业,何时恢复营业,停业期间损失的计算方式,南宁王府井是否构成违约,南宁王府井是否应该承担各项赔偿费用,另外,北京王府井就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等进行答辩。其中,南宁王府井停业是否构成违约,成为三方主要争论的焦点。
北京王府井、南宁王府井均坚称自己未违反约定,请求法院驳回起诉。但北京王府井同时也表示,如果法院公正判决南宁王府井承担责任,其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和解,桂建公司表示,该公司一直都希望能达成共识,但现在看,这个有点难。新民七星路口人流量很大,诸多商家都看重这一地方,与桂建公司进行接触,但因为南宁王府井这一停业事件而中止。南宁王府井租赁的是华星时代广场北区,而南区的不少铺面也受到了影响。
最后,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庭审焦点:
南宁王府井停业是否等于违约?
桂建公司:南宁王府井停业长达2年,这一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当初签订合同的初衷是希望北京王府井用租赁物设立大型商业项目,在此开展经营活动。为此,双方特别在合同中做了约定,“租赁物用于设立大型商业项目,承租方不得以管理输出、特许加盟、整体转租等方式经营”。而南宁王府井从宣布停业调整经营时至今,已经过去了两年,已经完全违背了合同签订之初,用于经营的目的,其已构成违约。
另外,双方在合同订立租金时,采取了逐年递增,并规定第四年以后年份,按不含税销售的4.4%计算(如果由此计算出的租金额少于1200万元时,要按1200万支付租金)。桂建公司表示,签订合同之初,是希望通过其项目公司经营额的不断提高,从而实现租金的最大化,而并非是现在的区区1200万元。现在,因为南宁王府井停业,这使得租金的给付没有了计算依据,合同已经无法实现。
南宁王府井:签订合约后,他们一直严格履行租赁合同,按时缴纳租金,而其中大部分租金均是从外部借款而来。南宁王府井项目停业调整是因为亏损所致,并不构成违约。
北京王府井:南宁王府井与桂建公司签订的是房屋租赁协议。双方属于承租方与租赁方的关系,而并非投资合作关系。投资合作关系双方需要共担风险,而在租赁关系中,承租者只需要按时缴纳房屋租金即可。南宁王府井按月缴纳租金,已经履行了承租人的义务。其停业是为了拯救企业,没有改变房屋的用途,故不存在违约。另外,在合同中,也没有要求其必须营业。
南宁王府井为何一直丢空商场?
北京王府井:公司一直依合同履行交纳租金。将商场丢空,并非是财大气粗,而是因为连年亏损所致。
南宁王府井:从2004年至2008年营业期间,其一直处于连年亏损状态,且亏损额度逐年递增,累计金额达7174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进行营业活动,势必会破产。为挽救危局,并尽快扭转经营亏损状况,该公司决定停业调整,希望通过调整经营模式、改变经营方法等方面的努力,让公司摆脱困境。
王府井是否会恢复营业?何时恢复?
北京王府井:公司看好南宁的市场,一旦条件成熟,就会恢复经营。对于恢复经营的成熟条件,除了需要资金支持外,还需要有好的商业伙伴等等。目前,公司已经任命总裁助理担当这一项目的代理人,而这在其公司并没有这一惯例。
目前,北京王府井已经在南宁市场开展了市场调查,并请装修公司来对商场进行重新的规划。北京王府井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设计方案。据了解,如果重新开业,路面、门前广场都将重新修缮。
对恢复营业时间,公司将会在庭后请示再向法庭提交。
恢复营业后是以何种模式经营?
北京王府井:停业两年时间,公司通过对南宁市场的调查认为,当初自营百货的经营模式可能并不适合于南宁市场。故公司希望在经营业态上进行改变,从自营百货改变为购物中心,并就此再与桂建公司协商。
目前,公司已经制定出了两套方案,一套是自营百货的经营模式,一套是购物中心的经营模式。
新经营模式能否得到认同?
2009年2月20日,北京王府井给桂建公司的一份函件中提到了购物中心的形式,“南宁王府井拟对租赁场地进行分组、转租”,“承租方只按保底租金支付”。
对购物中心经营模式,桂建公司董事长黄国培说,这就类似于裕丰商场的经营方式。如果这样经营,南宁王府井就成了“二道贩子”,通过转租获利。而如此这来,桂建公司拿到手的租金仅有40元/平米。对这个地段来说,这样的租价很低廉,桂建公司无法接受。另外,如果按照这一模式经营,那桂建公司自己就可以出租,这背离了当初希望引入王府井百货的初衷。
黄国培认为,南宁王府井停业已经有两年。停业之初,南宁王府井就已经将商场货架拆走,并贱卖设施。对一家停业整顿的公司来说,这一做法无疑会增加再开业的成本。而对恢复营业的详细时间,南宁王府井一直没有提及,这是在回避,拖延时间。
王府井入邕事表
2003年4月8日,广西桂建房地产公司与北京王府井百货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南宁华星时代广场2.5万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出租给王府井经营百货,租期为15年。
2004年5月18日,南宁王府井开门经营。
2008年2月27日,南宁王府井提出停业调整,撤走商品,拆除货架,遣散员工。
2009年11月30日,桂建公司起诉王府井百货违约一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2010年2月3日,“王府井案”首次开庭,桂建公司变更诉请,将南宁王府井列为被告。
3月9日,王府井案再次开庭,送达变更后的诉请
3月29日,王府井案正式开庭
来源:南宁晚报(记者 梁静 宋延康) 编辑:宁波 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