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据江苏省有关部门日前介绍,针对新形势下农民参与民主政治的热情和愿望,我省各地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环节大胆创新,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程序,为村民“当好家、作好主”搭建了平台。
一人一票 选出“当家人”
【创新实践】2009年,太仓市在全市所有村通过公推直选方式,选出了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党员自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产生推荐人选,经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推荐、乡镇党委考察研究后确定候选人,由村党员大会依次差额选出党组织成员。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该市从2000年起就全面实行“无候选人一票直选”,即不事先确定候选人,由选民按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职数等额填写选票,一次性直接选举村委会成员。党组织和村委会的“双直选”,有力地保障了党员群众的选举权。
村民自治制度实施以来,我省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的选举经历了“两推一选”到“公推直选”的跨越,村“两委”选举从有候选人直选发展到无候选人直选,使得越来越多的农民用手中的选票选出自己信服的“带头人”、“当家人”,增强了村干部和村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也提高了村“两委”带领村级民主自治工作的能力。
据悉,在今年即将开展的村两委换届中,我省将普遍推行公推直选,直接提名、直接投票将成为农村选举的“关键词”。
村里大事 村民作主
【创新实践】在淮安市,所有村的党员干部和普通村民,都能通过“党群议事会”进行民主对话,商议村务大事。担任议事会成员的,既有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办事公正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也有驻村单位代表,还有离任村干部以及回乡居住的离退休老同志。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土地流转、集体资产承包、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以及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都可以拿到议事会上来,由大家商议解决方案,交由村委会执行。重大事项,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议事会成员还可以参与、跟踪、监督方案的实施,防止“一议了之”、“议而不办”。
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是各地推进基层民主、实现村民自治的重要突破口。为使决策程序更加规范、决策结果更加科学,昆山市在村级重要事项决策中引进听证制,参加听证的不仅有本村村民代表、“两委”成员,还根据听证内容邀请有关政府部门、专家、当事方等代表,有效防止了盲目决策、随意决策、暗箱操作等现象,使村民不仅能当家,还能当好家。各地在制度设计中注重管用性、实用性,有效预防“墙上挂挂”、“嘴上说说”。
干部怎么样 村民说了算
【创新实践】海门市所有村书记每年都要参加两次会议,向镇党委和村党员群众进行“双向述职”,接受镇党委领导、村全体党员、群众代表和本村党代表、人大代表的“四方评议”。评议结果当场公布,并直接决定考核等级。村干部的报酬,由村民根据村干部在发展经济、公益事业等8个方面的业绩进行测评打分,根据得分发放报酬。村民“票决”决定村干部工资,彻底改变了村干部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加快和村组合并力度加大,村干部责任加重,村民对村干部的履责能力有了更高要求。然而,现行村干部的考评机制不尽合理,评判村干部工作的,是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等少数人,大多数村民缺少了解村级事务、表达个人意见的通道。各地从这一现状入手,创造了勤廉双述、直评村官等模式,让村民成为干部业绩好坏的考核员,为村民开辟了民主监督的通道。
监督的深入推进,促进了村务管理的民主化。溧阳市在村务公开中,改变事后公开结果的简单做法,实行重大事务进程质询制,将村民民主参与从决策前、决策中向决策后监督延伸,提高了民主决策的质量和效果。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马原 柏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