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本月10日,南京市55万多企业退休人员,将领到调整后的2月份养老金,以及补发的1月养老金。记者从昨天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这次调整,南京市企退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将增加169元,调整后南京市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为1709元,为江苏省最高。
55万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巡视员王正平介绍说,本次养老金调整的对象为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09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
“事转企”单位中转制前的退休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按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执行的属本次调整范围。根据有关规定按机关事业养老金调整办法执行的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有事业费的部、省属转制单位中转制前退休并按规定参照机关事业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也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符合此次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南京市共有55.25万人,其中市本级49.6万人。根据普遍调整,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增加养老金。
超过六成退休人员享受“托低”
除了普遍调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两厅文件精神,南京市还适当“托低”养老金。
今年,南京市按照2009年月平均养老金水平的10%作为托低标准,具体标准为154元。即退休人员按本人养老金10%增加的待遇达不到154元的,可再按照本人退休时确定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一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含折算年限,下同),但两项增加后的总额不超过154元。
以往“托低”标准,南京市采用的是省加市月平均养老金的平均数,今年改按市月平均养老金作为“托低”标准。
此标准比省市平均月养老金确定的托低标准增加11元,享受适当增发的人数增加了9.8万人,主要将缴费年限在30年至35年但养老金较低的职工纳入了“托低”范围。因此,据统计约61.2%的退休人员,能享受到“托低”待遇。
老年退休人员还有增加
王正平表示,从去年开始,南京市把老年退休人员,也作为普遍调整对象,而不是倾斜对象。
200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50元;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40元。
原五县“托低”标准。江宁区、原江浦县、原六合县按市本级标准执行,溧水、高淳两县按省平均线(132元)执行。
4类人群还有适当倾斜
此外,还有4类退休人员,将适当增发部分人员基本养老金和生活费。
具体包括: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发100元;具有正、副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70元、60元;1953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每人每月增发50元。
王正平提醒说,如果退休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增发条件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按就高和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增发金额,即按其中增发标准最高的一项享受。
2月10日养老金发到手
本次养老金调整后的标准,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调整,人均增加养老金169元,调整后南京市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为1709元,为江苏省最高。
由于南京市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由于今年春节为2月14日,此次调整后的2月养老金和补发的1月养老金,均将在2月10日发到市民手中。
算算你能增加多少养老金
案例一
李老先生目前的养老金为1100元,工龄为30年零2个月,今年72周岁,并且拥有副高职称。
根据上调10%,应为110元,由于不到154元,所以按照他的工龄再加上31元为141元,同样不超过154元。按照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再加上30元,副高职称加上60元。因此调整后他应该拿的养老金应为1100+1100×10%+31+30+60=1331元,比原来增加了231元。
案例二
王女士目前的养老金为1800元,工龄为29年零5个月,今年65周岁。
根据上调10%,应为180元,已经超过154元,所以就不再按工龄再增加。因此调整后她应该拿的养老金为1800+1800×10%=1980元,比原来增加了180元。
案例三
陈老先生目前的养老金为1450元,工龄为31年零5个月,今年75周岁,是新中国成立前的老工人,也是原工商业者。
根据上调10%,应为145元,由于不超过154元,因此要再按工龄增加,同样由于不能超过154元,因此只能加9元,而不能加32元,达到154元。满75周岁再加40。而新中国成立前的老工人加100元,原工商业者加50元,按就高和不重复原则,因此只能加100元,因此调整后,他应该拿的养老金应为1450+145+9+40+100=1744元,比原来多了294元。
来源:金陵晚报 编辑:马原 单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