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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检察长:“临时性强奸”案办案人员水平低下
2010-01-13 09: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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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消息:今日15时,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陈云龙做客强国论坛,以“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前段时间发生在浙江省湖州市的临时性强奸的案件,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关注。该案件经重审改判认定轮奸,原案相关公检法人员都受处分。

谈及此案件,陈云龙表示,该案一方面说明检察干警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审查不够细致、把关不严,对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湖州市有关部门已经对办案检察官和法官作出了处分。另一方面是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院办案工作的指导不力、监督不到位。浙江检察机关已经对这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思路,要加强对下级院办案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公正执法。

针对网友怀疑有无执法人员、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的问题,陈云龙表示:“湖州市纪委专门对这起案件相关的单位跟办案的个人进行了逐个的调查,没有发现这个案件过程当中存在钱权交易的情况。这还是一个业务能力、业务水平低下的问题。”

2009年6月,浙江南浔2名协警在宾馆趁女子醉酒不省人事之时实施强奸。10月19日,南浔法院“根据犯罪事实,考虑到两人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判决两被告各入狱3年。日前,浙江湖州中院对该案调卷审查,发现原判确有错误,量刑畸轻,依法决定对该案提起再审。

来源:人民网 编辑:肖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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