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
最低工资应增至平均工资40%
一线职工收入偏低是市政协工会界委员持续关注多年的问题,借此次“十二五”规划调研的机会,工会界委员分为三组,分赴石景山、顺义和通州,对一线职工的收入状况再次进行摸底。结果显示,目前本市70%以上的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市平均线,其中三成以上在岗职工工资不足平均工资一半。委员们建议,应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同时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社会平均工资的40%。
北京市政协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本市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仅为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47%,部分企业以北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固定工资定薪标准,而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社会平均工资的21.4%,与国际通行的40%至60%标准有较大差距。工会界委员接听职工热线的过程中,也有12.8%的职工反映五年来未涨过工资。至于已经推行的工资协商制,调研中发现,许多企业工资水平普遍不高,还面临着“招工难”、“留人难”,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小,规模以下非公企业更是基本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建议案认为,北京市“十二五”期间解决一线职工工资收入水平低的问题,着力点应放在“提低”和“扩中”上,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促进社会公平发展。建议将“调节收入分配”作为一个独立部分写入“十二五”规划,建立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列出明确的时间表,逐步将最低工资水平提高到社会平均工资的40%。建议案还特别提到,在统计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时,应将乡镇企业、非公企业职工纳入统计范围,真实反映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保最低工资标准能够真正起到为部分低收入职工增加收入“兜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