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彭放实习生徐卓)学生违反纪律,老师要求每人交10元罚款,充作班费。6日,本报以《不守纪律就“交班费”》为题,对湖南艺术职业技术学院07级环境艺术专业个别老师的这种做法进行了报道。律师认为,学校没有行政处罚权,老师对学生进行罚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该报道引起校方的高度重视。
“看到贵报的报道,我们十分震惊,学校以前对此毫不知情。”昨日,湖南艺术职业技术学院有关负责人致电本报表示,校方立即联系了报道中提到的班主任和系主任,详细了解相关情况。该负责人称,校方已要求班主任将“罚款”全额退还给相关学生,对已经放假回家的学生,“罚款”将在下学期开学时退还。学校将对相关老师的违法行为作出批评处理。
编辑:黄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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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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