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差异未必导致冲突
第二、既然文化在至高精神价值上承认人类共通,那么,在具体呈现形态上则要承认差异互赏。在这两方面,我们常常搞颠倒了,一方面对可以共通的精神价值心存疑虑,另一方面又对不可能趋同的文化形态进行着趋同式的误导。例如,常见这样的报道和评论:“京剧征服了世界!”、“美国好莱坞和日本动漫争夺中国青年”,等等,把文化形态的问题上升为国家化、民族化的统一思维,幻想着文化形态上你死我活的冲突。
文化在呈现形态上,以差异为第一特征,以差异间的互相欣赏为第二特征。李白和杜甫是好朋友,但是如果他们因为友情而产生了写作上的趋同,则是唐代文化的悲剧,幸好没有发生。这还只是在说一个民族的一个朝代,如果把事情扩大到不同民族国家、不同文明背景的文化之间,差异就更重要了。
我们在外交上有一个很好的概念叫“求同存异”,但在文化形态上不能随便地搬用此概念,因为在那里最怕“求同”。好莱坞“征服”不了世界,发行量并不是“征服”的证据。我到过世界上很多国家,他们没有自己的电影业,看的全是好莱坞,连当时的伊拉克都是这样,但说到底,他们根本没有成为美国文化的俘虏。正如鲁迅在《拿来主义》一文中所说,难道吃牛羊肉就会变成牛羊?同样的道理,京剧也不会征服世界,《红楼梦》也不会征服世界。有人说“21世纪是中国文化的世纪”,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从经济发展中作出这种奇怪判断的,但在文化上我敢肯定:不会。如果哪一天,南非、冰岛、拉丁美洲的学校中都被迫响起了背诵楚辞和唐诗的琅琅书声,那么,屈原和李白在天之灵也会痛哭失声。因为这对中国文化来说,也绝非吉兆。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学生亚历山大征服亚洲而半途夭折,反而造成希腊文明衰落的教训,便是例证。
文化以差异并存为美,以消除差异为丑。文化上的差异,绝大多数构不成冲突,正如我心中的欧几里德、黑格尔、康德,遇到我心中的孔子、苏东坡、王阳明,是互相欣赏、互相补充,而不是互相冲突、互相取消。小小的灵魂能这样,大大的世界为什么不能这样?因此,我不赞成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而赞成南非大主教图图所说的那句话:我们为差异而欣喜。
在当今世界,中国文化在传播中要做的,不应该再频频发布强加于人的信号,而应该崇尚文化差异,并从中争取中国文化的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