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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中生受审猝死案宣判 原公安局长获刑2年 2009-11-25 08:29
11月24日,丹凤县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局长闫耀锋(左)、丹凤县公安局原纪委书记王庆保(右)在法庭上。新华社发(马锋摄) 11月24日,丹凤县公安局原局长闫耀锋(前排左一)、丹凤县公安局原纪委书记王庆保(前排左二)、丹凤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教导员赵朔(前排左三)、原民警贾严刚(前排左四)、商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民警李红卫(前排左五)在法庭上。 中国日报网消息:据三秦都市报报道陕西高中生徐梗荣猝死公安局案,昨天在陕西省商南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审理并于当晚宣判:丹凤县公安局原局长闫耀锋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丹凤县公安局原纪委书记王庆保犯玩忽职守罪被免予刑事处罚;丹凤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教导员赵朔、原民警贾严刚犯刑讯逼供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和1年6个月。商洛市视频:陕西高中生受审时猝死公安局案一审宣判来源:CCTV新闻频道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民警李红卫犯刑讯逼供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庭审现场 8名律师为5名被告人辩护 昨天上午8点30分,相关责任人原丹凤县副县长、公安局长闫耀锋等5名被告人在法警押护下,依次出现在商南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庭审从昨天早上8时30分持续到晚上8时30分。 商南县人民检察院共派出5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5名被告人共委托8名律师出庭为自己辩护。 能够容纳80名群众旁听的商南县法院审判法庭,昨天座无虚席。由于审判场地所限,昨天进人法庭的人员—律要凭旁听证方可进人。 因为案情重大,法院门口还聚集了100多名未能进人法庭旁听的群众。为确保该案庭审的顺利进行,商南县法院昨天采取了严格的安保措施。在法院门口,也有警察维持秩序,现场秩序还算比较好。 媒体记者虽然被允许进人旁听,但录音笔、照相机等设备—律被拦在门外,连书写记录的笔记本也不允许带进庭审现场,手机也—律要求关机。 目前这起案件已经完成了对5名被告人的法庭调查。在昨天上午的庭审当中,被告人闫耀锋当庭表示对检察机关的起诉没有异议,表示认罪。而赵朔、贾严刚、李红卫三名被告人也当庭承认在审讯过程中确实存在刑讯逼供的情节。 案情披露 女生遇害案引发另一命案 2009年2月10日凌晨,—个名叫彭莉娜的女高中生在丹凤县城丹江边上被杀害。经过侦查,于2月28日确定丹凤县中学高三学生徐梗荣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晚10时徐梗荣被带至丹凤县公安局,即开始连续审讯至3月8日。 期间,被告人闫耀锋在专案组及指挥部召开的几次会议上,确定了将审讯人员分组轮番审讯的方案,决定对徐梗荣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不送看守所羁押,在县公安局审讯。3月3日闫耀锋又决定将徐梗荣转至丹凤县资峪派出所审讯,并给资峪派出所打电话作了安排。负责审讯工作的被告人赵朔,主持制定刑讯方案,对审讯人员分工,亲自购买、安装刑讯工具,演练捆绑犯罪嫌疑人的方法。被告人贾严刚、李红卫等人在县公安局和资峪派出所的审讯过程中,为索取口供,采取不让嫌疑人休息、反背捆绑、吊、打等方式刑讯逼供。3月8日凌晨审讯人员发现徐梗荣身体状况极差、虚弱、言语含混不清。于7时、9时许先后两次向被告人王庆保汇报该情况,直到10时50分许,王庆保才组织人员将徐送往丹凤县医院,徐梗荣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徐梗荣患有原发性心肌病,由于外伤、疲劳等因素引发心跳骤停死亡。 案发后,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期间,被告人贾严刚、闫耀锋、李红卫分别于3月22日、23日、24日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闫耀锋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职权、违法决策,被告人王庆保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导致犯罪嫌疑人徐梗荣死亡后果的发生,其行为分别构成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被告人赵朔、贾严刚、李红卫在侦破案件中,为获取口供,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暴力,其行为均已构成刑讯逼供罪。鉴于三被告人是在执行领导指令过程中的行为,参与审讯民警较多,责任分散,加之犯罪嫌疑人患有原发性心肌病等原因,各被告人尚能认罪,商南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涉嫌滥用职权:闫耀锋原丹凤县副县长、丹凤县公安局局长、“2·10”专案指挥部总指挥 涉嫌玩忽职守:王庆保原丹凤县公安局主管刑侦工作的纪委书记、“2·10”专案指挥部副总指挥 涉嫌刑讯逼供:赵朔原丹凤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2·10”专案组审讯负责人;贾严刚原丹凤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四中队队长、“2·10”专案组审讯人员;李红卫原商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2·10”专案组审讯人员。 编辑:肖亭 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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