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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MOU将推动两岸银行业交流与合作进入实质阶段 2009-11-24 16:07
中国日报网消息:近日,备受关注的海峡两岸金融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MOU)完成签署,两岸金融业监管机构将据此建立监管合作机制,在信息交换、机构设立、危机处置、人员交流等方面展开合作。这不仅为进一步深化两岸金融业交流与合作创造了积极条件,也预示着两岸银行业的交流与合作将进入实质阶段。 兴业银行有关人士表示,MOU的签署对促进两岸金融业的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福建与台湾语言相通、交往密切,是台资企业聚集的区域。兴业银行拥有开展对台金融合作的独特地缘与人文优势,以及海峡西岸经济区对台金融合作“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该行将把握此次MOU签署带来的两岸金融合作的战略机遇,从业务、机构、投资等方面积极参与并推动海峡两岸金融合作,为海峡两岸的经贸往来和经济合作提供更加良好的金融服务与支持,促进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的进一步发展。 据悉,该行已于2008年向国台办和银监会递交了设立台北代表处的申请。此外,该行在继续与台湾金融机构加强通汇、信用证及托收等业务领域合作的同时,还将推进双方在客户信息共享、互荐客户、资金结算等方面深入合作;积极跟进两岸金融合作政策发展动向,探索与台湾金融机构在银团贷款、授信融资、共享销售网络、代理资金交易、产品开发等领域开展更深层次的合作。 兴业银行表示希望在合适时机进入台湾金融市场,支持和服务台湾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时将充分把握海峡西岸经济区优先批准台资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在福建设立分支机构或参股福建金融企业的契机,吸收台湾金融同业在综合化经营方面的先进经验,寻求合作机会,共同推进海峡西岸金融业全面发展的步伐。 编辑:肖亭 黄煜瑜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记者 胡美东 实习记者 黄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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