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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规定中小学开学第一周取消大型活动

2009-09-01 09:48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西安市教育局、卫生局昨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学学生报到时要认真开展排查工作,查收家长填写的《中小学生及幼儿家庭体温测量登记表》;对开学前一周内出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要指导学生及时就医。

《通知》要求,对患甲型流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学生,要按要求隔离。对与甲型流感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学生,应劝其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复课应达到以下要求:1.持医院诊断证明;2.未到医院就医的学生,待体温正常后在家观察1天;3.从发病至复课间隔时间不得少于7天。

另外,从9月1日起,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决定启动甲型流感“零报告”制度。各学校务必在工作日每天上午11时前将学校传染病疫情发生情况及时上报各区县教育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各区县教育局务必在工作日每天下午4时前将辖区内学校传染病疫情发生情况通过网络上报市教育局,同时通报同级卫生局。各区县教育局或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要安排24小时专人值班。

《通知》指出,开学后一周内,是甲型流感防控的关键时期。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重点做好对外地来校读书的学生,特别是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学生的晨检工作。开学第一周,各学校不得举办大型集体活动(包括开学典礼、升旗仪式、做操等),开学典礼、升旗可以用视频、分年级、分班的形式进行,尽可能减少大班授课,合理安排小班上课。

同时,学校要每日对学生和教职工开展晨检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如确诊甲型流感样疫情,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

《通知》规定,各参训学校及军训基地要制定相应的防控工作预案。学生军训前,学校要以班为单位详细了解全体学生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的,不得前往参加军训;学校要以班为单位,指定一名学生为卫生员,每天对班内成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遇有确诊病例的,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相关场所实施消毒、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必要时可以提前结束军训。

编辑:邓京荆 来源: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记者 马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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