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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户县百余名干警实名举报原县公安局长

2009-08-20 10:45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19日晚,西安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户县百余名干警实名举报原县公安局长问题进行了通报,称局党委决定由局纪委监察室派出工作组,已于19日下午进驻户县公安局,对此事进行调查。 

据西安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新闻发言人钱百运说,2009年8月16日,天涯社区网站刊发《西安市户县103名干警联名举报公安局长温志刚侵吞血汗钱》一帖,几日来,有数家网站和媒体对此帖进行了转载、报道,在网络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其实,对该帖中反映的主要问题,西安市公安局纪委早在2008年8月接到上级纪委转来的举报材料后,就在西安市纪委的领导下,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过调查,结果未发现户县公安局原局长温志刚同志存在举报材料中反映的问题,并将调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西安市纪委进行了汇报。

钱百运说,在此次舆情反映发生后,西安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指示相关部门迅速了解情况,积极妥善处置。8月19日早上,西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吴金彪,党委副书记刘怡,纪委书记方满友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为了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严肃公安机关的纪律,局党委决定由局纪委监察室派出工作组对此事进行调查。

据悉,名为《西安市户县103名干警联名举报公安局长温志刚侵吞血汗钱》的帖子,16日在天涯杂谈板块出现后,引来大量网友的关注,短短两天时间,点击量就已超过15000条。

网友“刘逸明”在帖中称,2003年11月,西安户县公安局全局民警集资盖家属楼,两年后竣工,但直到2007年才交楼。让干警不满的是,推迟两年到手的部分房屋质量不达标。为此,公安局内103名干警联合签名举报温志刚,并附有个人签名。

据一位参与举报并签名干警介绍,有质量问题的房屋位置主要在顶楼,房屋问题是有裂缝,还有渗水,这也就是帖中所称的“至今许多房屋无法居住”。这位干警介绍,自己确实参与举报并签名。

此外,帖中还称,让干警心怀不满的是,最早约定每平方米交款为800元,但在最后算出来每平方米均价要达到1200左右,“致使(部分员工)债务缠身,生活困难”。另外一位接受采访的干警说,2003年,基层干警月工资仅为600元左右,连1平方米的房子都买不起,有些同事便在银行贷款,为此背上巨额债务。

帖子还称,家属小区名为“金盾”小区,工程建设没有招标,而是直接承包给温志刚朋友所在的公司,温志刚难脱徇私之嫌。有干警接受采访时介绍,2007年就都已交清全部房款,但现在仍未拿到房产证,“有五、六十户已向法院起诉”。

但是,户县现任公安局长邱彪,2005年1月至2007年8月任户县公安局副局长,却坚决否认举报的事实,说到是否有侵吞血汗钱之事,他斩钉截铁地连续说:“没有、没有。任何一个小区也难以100%住进去。”

据钱百运说,已于2007年调任西安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的原户县公安局局长温志刚表示,接受调查,完全配合调查组。目前温志刚处长还在岗工作,对于他本人的处理意见,主管部门目前还没有定论。

钱百运说,西安市公安局对此事的第一次调查时间为2008年8月,未发现温志刚存在举报材料中反映的问题。2009年8月19日调查组进驻是对此事的第二次调查,此次将对该帖举报的问题,特别是此前没有反映的新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去年8月接到的举报材料中,主要问题有3个,一是举报温志刚在建造金盾小区时未进行招标;二是反映金盾小区房价过高;三是举报温志刚在干部调动过程中利用职位之便收受钱财,贪污受贿。调查结果显示这些问题都没有发现。

钱百运说,在此次举报中,除了上次的问题外,还增加了两个新问题,一个是说温志刚在西安至汉中高速公路涝峪段开工后,在无任何经营爆炸物品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设了一个爆炸物品销售点,不许民营爆破物品企业经营,大量非法垄断买卖爆炸物品。另一个新问题是温志刚调离户县时,将在户县任职时的办公家具全部用汽车拉走,包括笔记本电脑、带夜视仪的望远镜等共计六七万元的物品。

最后,钱百运处长代表西安市公安局郑重向媒体及网友承诺:“对该帖举报的问题,特别是此前没有反映的新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决不袒护!同时也非常感谢广大网民和媒体对西安公安局工作的关注和监督,有关此事件的调查情况,西安市局将会及时向社会公布,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

编辑:邓京荆 董淼 来源: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记者 马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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