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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所有破产国企退休人员年底前纳入职工医保 2009-08-17 09:05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记者从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到今年年底前,陕西省所有关闭破产国有企业的退休人员将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范围。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赵云介绍,此次医保扩面的实施对象是,中央及中央下放的国有政策性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及陕西的省、市、县属国有政策性和依法关闭破产国有企业中尚未参保的退休人员。 陕西省将在今年年底之前,将政策性关闭破产国企的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逐一理参保手续。 按照补差原则,帮助解决中央及中央下放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保,按照现行关闭破产政策,中央财政将按照破产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6%(西安市为7%),计算10年,合并为退休人员参保补助。 对部分未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的中央关闭破产国企退休人员,在专项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将给予每人1.26万元的补助,一次性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央在陕国有困难企业未参保的退休人员也将获得每人1.26万元补助。 省属国有困难企业中至今未参保的部分退休人员,由省财政继续按原有政策,即困难企业所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西安市4.5%),计算一年的费用给予补助,并纳入省级医疗保险补充调剂金解决范围。 市、县属政策性和依法关闭破产国有企业中未参保的退休人员,按照每人567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于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中央在陕政策性和市、县属依法关闭破产国企的退休人员,给予每人1008元的补助。 据陕西省财政厅介绍,中央在陕及中央下放的有色、煤炭、核工业等企业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有23984人,中央在陕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有9923人,全省市、县属政策性和依法关闭破产国有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有80490人。按照每人1.26万元的标准核算,共需要补助资金11.1417亿元。 编辑:马原 肖冠男 来源: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记者 马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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