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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宣讲会在南宁隆重举行

2009-03-27 09:15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326日上午9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宣讲会在广西南宁市隆重举行。参加会议的有中国、东盟10国及东盟秘书处司局高官、中国—东盟贸易谈判委员会(TNC)的高官和部分企业代表。

“中国—东盟贸易谈判委员会已举行了三十次会议,签署了中国与东盟《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也将在今年4月举行的中国—东盟“10+1”领导人会议期间签署,这标志着双方圆满完成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谈判任务。”中国商务部国际司商务参赞张克宁在宣讲会上说道。

据了解,今明两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迎来一个关键时期。按照自由贸易区规定的降税模式,200711日起,中国对东盟的平均关税已降到5.8%200911日,又进一步降到2.4%。到2010年,中国自东盟进口的产品中,将有93%的产品实行零关税。同样,东盟国家也将作出类似安排。

来自印尼、泰国、越南等东盟国家的TNC高官,分别介绍了各自国家2009年和2010年在中国—东盟自贸区下的降税安排。同时,详细说明了不同类产品(一般产品、敏感产品和高度敏感产品)的关税减免情况。

越南TNC高官代表在会上指出,2008年,中国与越南的贸易额为201.87亿美元,其中广西和越南的贸易总额就达31亿美元之高。

面对参会的部分企业代表提到的“少设置些路障以减少边贸中交通费用”的问题,与会的TNC高官表示,将会向本国政府和海关等相关部门提出“减少路障,加强边贸边境通关”的要求。

此外,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秘书长郑军健在宣讲会上介绍了第六届博览会帮助企业共同应对金融危机的新举措。

据介绍,于2009102024日举办的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采取许多新的措施:一是展期增加1天;二是规模扩大,增加700个展位,同时设立分会场,举办农业专题展;三是应对金融危机举办金融服务展和金融论坛;四是内容更具针对性,由中国海关总署举办海关主题论坛,加强海关与商界合作,适应双边贸易扩大的需求。

编辑:邓京荆 来源:中国日报社广西记者站 (记者 火炎 实习记者 黄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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