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英文《中国日报》11月12日报道:落后的基础设施建设,缺少淡水资源和必要的公共设施是困扰无居民海岛开发的难题,不过国家海洋局海岛管理办公室主任吕彩霞在接受《中国日报》采访时说,国家有可能给予部分符合国家规划的无人岛开发予以财政支持。
吕主任说,如果递交的无居民海岛规划中有跟国家对部分海岛开发规划一致的,我国有可能在无人岛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财政倾斜。
这意味着国家海洋局4月公布的176个无居民海岛的部分开发者在解决无人海岛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将大大减少开发成本。
不过,目前国家还没有给予第一批176个无居民海岛开发任何财政支持,吕彩霞说道。
随着第一本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的颁发,无居民海岛的开发与利用正式拉开序幕。今年4月,国家海洋局公布了我国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涉及辽宁、山东等8省的176个无居民海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有偿申请实现“岛主梦”。
“十二五”规划纲要将“扶持边远海岛”纳入重要海洋工作任务。
海洋经济专家表示,密集出台的政策显示,海岛经济在未来一段时期将是中国海洋经济的一个新的增长点。
虽然国内投资者对无居民海岛开发市场的热情异常,外国投资者似乎还持观望态度。
国家海洋局海岛管理办公室负责无居民海岛申请工作的王处长说道,目前还没有接到外国投资者递交的开发申请,不过对于大部分无居民海岛,欢迎国内外的投资者投资开发。
他说外国投资者申请开发无居民海岛的步骤和中国申请者完全一致,需要向申请海岛所在县、镇政府递交申请和开发规划,然后由县、镇政府递交上级海洋主管部门进行评估审批。
“对于比较简单的项目,有的两个多月就可以通过审批,不过比较复杂的项目,时间可能要长很多。”王处长说。
海岛如何利用并非完全“岛主”说了算,必须按照政府编制的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对拟开发的海岛编制详细的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在经专家进行充分论证认可后,经政府批准,取得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8月下发的《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无居民海岛开发严格限制填海连岛工程;海岛上建造建筑物和设施应与海岸线保持适当距离,一般应保持在20米以上,其中对砂质海岸线,建筑物和设施应保持50米以上等。
2011年11月8日,国内首张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花落”宁波市象山县旦门山岛。宁波龙港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黄益民首个“岛主”。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大羊屿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公开拍卖也于11日举行。
海洋局资料显示,此次海岛开发主导用途为旅游娱乐、交通运输、工业、仓储、渔业、农林牧业、可再生能源、城乡建设、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
据8月份国家海洋局和财政部联合公布的《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最低价标准从填海连岛用岛最高每年每公顷24万元到林业用岛每年每公顷最低14元不等。
据媒体报道,截止到目前大部分无居民用岛申请用途为旅游娱乐。
英文原文请见:http://www.chinadaily.com.cn/china/2011-11/12/content_14081920.htm。特别说明:因中英文写作风格不同,中文稿件与英文原文不完全对应。(中国日报记者 王茜 编辑 裴培 吕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