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英文《中国日报》9月27日报道:过去,当摩梭姑娘13岁后,她的家人就会为她在房屋二层准备一个有窗户的小屋,这个小屋被称之为“花房”。
当夜晚降临时,姑娘的追求者则会在她的“花房”窗下歌唱。当得到允许后,该年轻男子就会顺窗悄悄地爬到屋里,与姑娘共度良宵。
然而到了清晨,这位年轻小伙就会离开,回到自己母亲家中做事,直到夜幕再次降临,他才会再次回到爱人身边。
如今,这种“走婚”现象一般发生在当姑娘20岁以后。
“走婚”关系一般都以双方感情为基础。当其中一方希望分开时,这段感情即走向结束。 但是这并不代表一个摩梭男子或女子可以和2个以上的异性同时保持“走婚”关系。唯有双方达成协议同意分手之时,男方或女方才可以重新寻找另一半,否则将会受到公众的指责。 丽江泸沽河摩梭文化研究会成员阿七尼玛次尔在接受《中国日报》采访时说道:“在走婚概念背后有一个大家庭的观念,这是摩梭文化的核心。”
一般来说,最年长的祖母会掌管整个家庭,祖母的儿子、女儿、女儿的孩子们住在同一屋檐下。这就意味着摩梭小孩在大家庭中通常是被自己的母亲和母亲的兄妹共同抚养。
永宁乡落水村的摩梭文化博物馆讲解员大珠次里拉初说道:“摩梭人这种大家庭的观念缩小了家庭成员感情上的距离,人们更加博爱,更加宽容,所以家庭矛盾很少见。”
作为摩梭男子,尼玛次尔认为大家庭的习俗使摩梭男人更有责任感。
他说:“尽管我们姐妹们的孩子并非我们亲生,但是我们还是会抚养他们。从这个角度讲,我们是更负责任的。”
英文原文请见:http://www.chinadaily.com.cn/cndy/2011-09/27/content_13797059.htm。特别说明:因中英文写作风格不同,中文稿件与英文原文不完全对应。(中国日报记者 周娃 编译 吕捷 编辑 邓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