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英文《中国日报》2月16日见报专栏文章:欺客无良商家终将自欺
最近,北京一位女士在东方新天地里的一家手机商店花4800元购买了一部手机。之后她的丈夫却发现,同样的手机其他商家仅售440到600元。这位女士的丈夫认为该商店“涉嫌故意欺诈”,要求其退回多收的部分钱款。这位先生说,这家购物商店地理位置优越,商品售价高于其它卖家可以理解,但比正常价钱高出10倍实在令人难以接受,“高得太离谱。”
该购物商店拒绝了这位先生的要求。商店的经理解释道:商品的售价由市场决定,商店的运营成本也应当被计算在内。他认为,他们的商品“明码标价,因此价格高出其他商家并不违规”。
从理论上讲,这位经理说的也没错。在一个正常运行的自由市场中,只要卖家不垄断市场,不强迫顾客购买其商品,卖家便可以随心所欲为商品定价。如果消费者认为某件商品价格过高,他们可以不买。商品滞留在货架上,卖家自然会低价出售。这正是买卖双方正常的交易方式,或者说是“市场规律”。
然而,现实生活中的情况远比这要复杂得多。尤其在当下的中国,市场并未完全成熟,信用危机威胁着我们的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上述这个案例中,手机的定价显然远远超出了正常范围。尽管该家名为“FAB移动电话营业厅”的商店位于北京的中心城区,位于赫赫有名的东方广场中,这也不足以让其有理由对手机这种日常用品开出高出正常价位十倍以上的价格。东方广场的购物中心里的众多店铺,虽然也装饰得光鲜时髦,其目标顾客群依然是普通的游客和京城的工薪白领。这些商店里的标价虽然比京城其它地方可能要高些,但像上述那家“营业厅”的手机标价却实高得有些罕见。
那么这家商店为什么敢于索要如此高价?难道他们不担心这款并不算名牌的手机卖不出去吗?据了解,这部手机的型号为KPT K999,是由深圳港利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
很明显,该商店并不担心。中国的消费者中有许多人,尤其是女性顾客,往往对电子产品很生疏,他们不知道一部iPhone与一部中国南方一些电子工厂生产的花哨手机究竟有什么实质性的不同,但他们平常却常常能听到看到世界名牌手机的广告,于是就以为凡是看起来很高档的电子产品就是要几千元一部。于是这些消费者就成为一些天价商品的销售对象了。
因而,人们不禁要怀疑,这些商家确有故意欺骗消费者之嫌,至少他们是在误导消费者。
在上述事件中,有关主管部门的官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排除了政府干预的可能,该商店可能免于被处罚。但这家商店的经理们却最好不要暗中得意,因为,即便这一销售手段能够侥幸过关,但如果任由这种行为继续下去,商店的信誉和名声必将毁于一旦。由于这件事情广泛被媒体曝光,听说这则消息的人以后谁还会光顾这家商店呢?商店本身才是这次事件中真正的输家。
而这家商店所在的购物中心也会深受其害。如果说该商店那拗口的店名不太容易让人记住的话,东方广场却是太容易记住了。广场购物中心的管理人员应当借此机会,反思他们对购物中心各家店铺的管理。
所有坑骗消费者的行为,最终只会坑害了自己。
英文原文请见:http://www.chinadaily.com.cn/opinion/2011-02/16/content_12022449.htm。特别说明:因中英文写作风格不同,中文稿件与英文原文不完全对应。(中国日报专栏作家 刘式南 编译 赵欣莹 编辑 吕捷)